典型案例: 十二年不懈坚持终还申诉人一个公道
2017-11-22 17:00:00  来源:

 

  19966月,赵某将自有的一辆中巴车出售给李某用于营运,未办理过户手续。19972月的一天下午,李某驾驶该车在某路段停留候客。朱某某上车后,因李某未将车门及时关好致朱某某摔倒在地身体受到伤害,经治疗花去医药费用数千元。经公安部门责任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朱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赵某对此负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朱某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701366元,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朱某某不服判决,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审,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此案适用法律错误提起抗诉。由于对该案适用法律存在认识上的分歧,案件经过三级法院先后数次审理,历时十二年,最终于2009年改判为李某赔偿朱某某的各项费用96553.39元。

  十二年的漫漫诉讼路,由于申诉人和检察机关的不懈坚持,一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成了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的经典案例。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受害者出于种种原因未起诉的,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司法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近年来,大丰市人民检察院对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个人支持起诉,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力地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