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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营:浅谈入额检察官如何尽快适应司改后工作新模式
2018-06-29 18:12:00  来源:正义网

  员额制的全面实施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将给今后的检察工作带来重大变化,使各项检察工作出现全新模式。这些新模式对每名入额检察官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每名入额检察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思路、应对变化、适应常态,在新的情况和任务面前更好的履行法律职责,更好的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争先创优。

  一、适应检察官办案轮案制要求,全面承担各类疑难复杂案件,自觉应对复杂斗争情况的考验。自动轮案即案管部门完成案件受理后,统一业务系统在分配案件时按照预先设定的承办人名单的顺序,自动将案件分配给各承办人,此举将实现案件由“手工分案”向“自动分案”模式的转变。这种分案方式不但有效避免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可能,同时对每名入额检察官来说也将面临不能再挑肥拣瘦的机会和可能,因为轮到的案件既有简单易办的案件,也会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这就要求入额检察官必须锻炼过硬的功夫,树立敢打硬仗、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信念,敢于担当,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退缩,不惧挑战,适应复杂情况,在复杂艰难的任务面前锻炼意志,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二、适应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全面接受责任追究挑战,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关系每个案件当事人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更是衡量每名入额检察官是否胜任检察官职务的基本标准。实行司法责任制之后,检察机关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将制定更加严格的案件质量指标管理体系,开展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评查,查出每起案件质量问题,形成专门的评查报告。对存在的质量不高及瑕疵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这就要求每名入额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及操作规范,全面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查找、及时纠正在办案中易发生的问题和错误,克服纠正不适应要求的重点问题,补强不科学、不规范的薄弱环节和执法漏洞,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自查纠正,切实促进办案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社会的检验,以实际行动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改革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审查和认定证据,使所办案件自觉接受法庭的审查和法律的检验。强化审判是诉讼中心的理念,防止和摒弃自以为是、妄自尊大的错误观念,正确处理以审判为中心和检察监督的辩证关系,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适应起诉环节职能和工作模式转变,实现刑事案件在审前科学分流,完善多元化案件处理机制,扩大检察机关起诉裁判权。要积极构建新型侦诉关系,强化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和规制功能。要适应职务犯罪侦查新模式,应当真正全面实现“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模式转变。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更加注重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客观证据的提取。强化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

  四、适应自侦部门转隶要求,顺应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尽快实现角色定位和职能转变。自侦部门转隶后,检察机关将建立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及专项检察监督体系。对每名入额检察官来说必须聚焦检察监督主业,明确角色定位,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突出抓住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特殊环节,充分利用非法证据排除、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提起抗诉等职能,加强刑事拘留监督,查封、扣押财产监督等工作,最大限度突显刑事监督效能。在民行监督检察中要适应大民行格局,作为检察监督新的增长点,通过健全内部沟通机制,优化外部联动模式,持续加大对法院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在持续发力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创新业务,探索开展执行监督、审判违法监督等业务,特别是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和实践。要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工作,针对目前涉及社会稳定和群众重大关切的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金融诈骗、知识产权、未成年司法保护等工作进行专项检察,积极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建立完善检察工作与行政机关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服务功能和地方元素,强化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检察监督功能。因此入额检察官对原来传统业务进行深钻细研的同时,还要对新的业务工作进行学习探索,坚决克服凭老经验办案、满足以往的知识结构和陈旧落后观念及思维判断习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业务、新知识。尤其目前很多检察业务正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必须既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又要求敢于大胆尝试,积极付诸实践,在新的考验面前沉着应对、有所作为。

  五、适应检察监督派驻工作新模式,做好“下沉式”检察工作,增强和提升入额检察官群众工作能力。随着主业的深入和拓宽,检察监督触角将向基层延伸,在乡镇、开发区及乡镇重点部门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将成为重要监督方式。因此作为入额检察官必须适应检察工作更加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工作环境,适应”下沉式监督、登门式走访、地头式交流”工作模式,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补贴发放、环境污染、集资诈骗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门走访、专项检查,积极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搭建与群众沟通桥梁,成为农村和企业永不撤离的农村工作队,成为发现案件线索,广辟案件来源,全方位开展检察监督的前沿阵地。

  六、适应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应对智慧检务新常态,提高检察信息化技术应用技能。入额检察官必须把信息化技术学习应用作为基本应知应会技能,刻苦学习信息技术,摸索工作规律,提高熟练程度,掌握工作技巧,充分开发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全力打造“指尖上的阳光检察”,提高检务公开程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目的,完善网上线下控申举报方式,与社会群众和相关部门打造信息查询绿色通道,实现网上专线连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有案不交、有案不立、以罪代刑等问题,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要学懂弄通和熟练操作检察办案平台软件,适应统一应用软件平台对办案的监督规范效能,防止办案违规延期、超期关押、手续缺失、程序瑕疵等问题发生,切实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七、适应入额检察官科学管理新模式,强化职业基础训练,切实提升入额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目前由于检察官员额制度刚刚实施不久,还有很多工作没有理顺,目前仍处于磨合期。由于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院综合部门岗位人才紧缺,有的入额检察官在投入业务部门一线办案的同时,还承担部分综合性工作,有的甚至造成顾此失彼情况,还未能保障入额检察官全身心投入办案工作。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抓紧合理配备人员,有计划招录不同专业人才充实检察队伍,以彻底缓解员额制全面实行后办案任务加重的新情况,切实保证入额人员必须全部精力投入办案,杜绝基层院目前存在的入额检察官仍兼做综合工作的问题。作为入额检察官,要认真俯下身子办案,潜心研究办案规律,积累办案经验。钻研具体业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缺什么补什么,哪方面不精通研究哪方面问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积极参加实战练兵,在实践中增加知识、增长才干。积极参加各种模拟出庭、诉辩对抗、案例分析会、信息化侦查手段运用等多方法拓宽练兵渠道,及时适应检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同时应自觉接受组织考核评查,如由于自己能力不够,精力有限,确实力不从心,考核考评不达标的,应按规定退出员额,让更有能力、更适合办案工作的同志顶上来。为他们提供空间舞台,让他们施展自己的才华,更好地促进办案工作开展。

  (作者系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