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百色市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年暨争当全区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即“三年一争当”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检察机关,更要在“三年一争当”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担当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笔者就检察机关如何优化和保障投资环境提出个人粗浅看法。
一、依法严惩涉企犯罪,不断优化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筑牢和谐稳定保护网。投资环境是发展环境的基础,而法治环境是发展环境的核心。因此服务保障优化投资环境,既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履行检察职能的职责使命所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案件快速办理,依法打击侵犯投资者、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等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企业财物的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的犯罪,坚决维护企业等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投资者、创业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构筑平等竞争安全网。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让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需要司法保障。检察机关要自觉为投资创业架桥辅路、排忧解难,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霸王条款、限制竞争和不规范等干扰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阻挠施工、强揽工程、封门堵路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破坏投资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司法保护,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让各类经济主体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依法打击职务犯罪,构建廉洁规范防护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案件,严肃查办在土地审批、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税收监管等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严重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认真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及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维护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制度,健全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制度,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投资环境。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优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发展是第一要务,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保障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而规范司法行为,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润滑剂和加速带。检察机关要强化规范司法意识,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按照“三年一争当”工作要求,结合检察职能和司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和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涉案企业和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干预涉案企业和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检察人员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让司法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倾力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队伍。
改进司法办案方式,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企业、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对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领等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加强与涉案企业的主管部门、涉案单位的沟通协调,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项目建设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项目建设的财物;不轻易传唤企业、项目负责人。对必须查封、冻结、扣押的企业、项目建设财物、账目和银行账户的,要快查快结,按规定及时解冻或返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既要依法惩治犯罪者,又要支持创业创新者。
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准确把握形势,找准服务改革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重点强化对涉及企业、项目建设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加强对涉及企业债务纠纷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以及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建立信息交流反馈、环保法律咨询、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主动服务大局,不断优化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立足拓宽服务渠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服务发展是检察机关的第一要务,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以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结合办案,不断完善各类预案、强化预警研判,严密监控企业及周边动向,从源头预防群体性矛盾的发生。及时办理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等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12309举报网络平台等诉求表达渠道的作用,为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服务。积极配合加大对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大中型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的整顿力度,保障企业、项目建设、重点工程等顺利进行。
立足保障投资安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充分运用惩治、教育、保护、检察建议等手段以及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注重加强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地预防工作,不断创新预防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预防实效。结合查办的涉企等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涉企典型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国家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立足增强法律意识,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企业赖以生存的阳光和雨露。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普及教育。结合司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开通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热线电话和涉企绿色通道,帮助和促进企业、投资者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促进企业、投资经营者做到既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真正使百色成为投资的“洼地”、创新创业的“高地”、人才聚集的“福地”,让企业安心生产,使百色跨越发展。
(作者系广西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