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税员蹊跷的“高收入”
“2012年7月20日,存现5万;8月14日,存现5万;9月12日,存现7万;9月27日,存现6万……” 2013年10月,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旭静静地看着这份银行对账单,“行动的时候到了。”
2013年初,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徐州市地税局税务人员与“房产黄牛”互相勾结,捞取好处。杨旭带领反贪干警展开全面初查,很快,税务窗口的聘用人员于华进入了视线:于华每月工资仅1000元,年收入不超过2万,但她个人银行账户频繁有大笔现金入账,存款最高时竟达27万元。
不仅如此,于华的儿子刚刚参加工作,但其名下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产竟是一次性付清。
案件承办人之一——铜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侦查员葛洪祥认为,于华的现金来源肯定“有鬼”。
检察官分析于华近期的通话记录,一一圈出密切联系人。很快发现,一个叫“权蕊”的女子与于华接触频繁。
权蕊是徐州房产交易行业的名人,仅经她手办理的二手住房、商铺的纳税金额就逾千万。进一步细查发现,权蕊所从事的报税业务就是帮客户“省税”——通常是在税务窗口提交伪造的假材料,再“审核通过”最低缴税标准,她则收取“佣金”。权蕊在每笔缴税业务前后都会和于华联系,每次联系后,于华也都会有现金入账。
2013年11月,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隐逃多时的权蕊在看电影时被抓获。
看到银行转账记录等详细证据,权蕊低下了头,向检察官道出了实情,供述了向于华行贿的犯罪事实。
2014年1月21日,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于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协税员和“房产黄牛”的“交集”
我国购房政策规定:征收购买首套房的契税分为三档,按照面积的大小分为缴纳税率1%、1.5%、3%,免征营业税;二套房没有契税优惠,统一按3%计征,营业税率5.6%。未满5年存量房上市交易时,国家要征收5.6%营业税及附加。因此,在买卖房子的时候,究竟是算作一套房还是二套房,是已购5年还是未到5年,决定了应缴税款的多与少。
“房产黄牛”因此而生。他们打着为客户“省税”的名义承揽房产买卖代理业务,和协税员内外勾结。“黄牛”以最低税额缴纳房产税,然后将“省下的钱”一半分给客户,另一半再由“黄牛”和协税员平分。
国家的房产税收就成为了买卖房者、“黄牛”、税务员三方共享的“奶酪”。
在这个利益链上,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地税局的税务人员。
于华自2000年开始就成为徐州市地税局聘用协税员,一干就是十几年。她在税务窗口的工作就是负责对纳税人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以及涉及二手房交易的契税票、无房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以核准是否属于二套房、是否已购房满5年。经她审核通过后,材料才被递交给其他部门核算应缴税款。能否通过窗口的初次审核“至关重要”。
因此,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权蕊想尽各种办法接近于华。打听到于华孤儿寡母生活艰辛,更是常常小恩小惠予以周济。时间一长,俩人处成了朋友。权蕊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联手致富”的玄机
2009年下半年,一个想“省税”的买主找到权蕊“想办法”。第二天,权蕊便拿着伪造的房产交易的证明材料来到于华的窗口。于华看过材料后发现,首套房的证明材料是伪造的,但此时权蕊已和她好得蜜里调油,好朋友的面子总是要卖的。
于是,于华“昧着良心”盖上了“验证通过”的红章。事实上,这个买主已有住房一套,应缴纳2.3万余元的契税,于华红章一敲,硬是让这份首套房虚假证明通过了审核,致使流失税款1.18万余元。买家随后支付给权蕊6000元作为“中介费”,权蕊将之和于华平分。
这第一次合作,于华虽然忐忑,可看着“外快”实在比微薄的工资“实惠”,便收了下来。
此后,于华的胆子慢慢大了起来。不仅是二套房作假变更为首套房,未满5年交易的房屋也作假变成已满5年,她“闭着眼睛”“审核通过”。慢慢地从被动配合到主动配合。权蕊“业务红火”,付给于华的“业务费”也由每日一结,变为2至3万元结算一次。
2010年底开始,于华的工作权限变大,不仅是审核材料,而且负责计算应缴税费。这就意味着,于华一个人就有权决定每套房子的房产税数额。权蕊为了稳固这段“合作关系”,和于华定好“分成”:“省”出的税钱,三分之一归客户,三分之一归于华,剩下的三分之一归权蕊。
贪婪彻底吞噬了于华。当2012年4月,于华被调离原岗位,不再负责房产交易税费的征收业务时,她竟然主动跑去找权蕊,要求加入“黄牛队伍”,由她自己亲自去联系业务。
案发后,于华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办理业务的时候就是利用了(管理)漏洞。我也知道这么做迟早一天会出事,但是我已经陷进去了,麻木了,拔不出来了。”
检察机关最终查明,于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高达100余万元。
2014年底,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数罪并罚,判处于华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以行贿罪判处权蕊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赃款264.1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铜山区检察院向徐州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在房产交易税收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徐州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查漏补缺、扎实整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现场、到看守所实地参观;在分局内部成立了风险内控科,将分局所有人员和征管相关业务流程全部纳入风险排查,并对分局所有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全部进行了交流换岗。
采访结束时,杨旭告诉记者,首套房证明需到房屋产权处档案馆开具,由于产权处和地税局未进行信息联网,这才致使“黄牛”有空可钻。在产权处附近,甚至出现了几家专业制售假首套房证明、假契税发票的复印社,“黄牛”的业务范围已高度渗透入房产交易链。杨旭说,“我们在加大打击腐败行为的同时,建议统一房产交易办理流程,实行先受理、再纳税、后领证;建议房产部门扎口受理、统一扫描各类资料,以电子影印件向税务部门传递,税务部门征收税款后,再将信息传递给房产部门发证。”
(责编 易炜翰)
亚波评论
执法不严就会扰乱市场
房产交易市场异常火爆已有近十个年头。其间各地房价纷纷暴涨,中低收入家庭苦不堪言,中央和地方在加强住房保障的同时也出台了多项调控措施。但楼市似乎任性得很,常常越调越涨,越控越高,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多个监管环节,一度相互扯皮,似乎谁都没有多大责任。但这起税务人员腐败案告诉我们,在一些地方,税收执法已严重失控,成为助长投机行为、炮制虚假繁荣、导致税款流失的幕后推手之一。税收腐败甚至会带来“黄牛市场”的恶性竞争,推动造假产业链形成。
从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看,大量购房者买房的目的不是居住而是用来获取投资收益,他们之所以出手频繁,与“黄牛”的斡旋和税收执法的决堤有很大关系。国家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先后出台多项调控政策,税收始终是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和加强税收征管,税款应收尽收,才能真正达到通过税收杠杆促使房价回归理性的目的。
因此,只有把税收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才能理顺市场秩序,房价这头“猛虎”才能回归理性。
(曾亚波,反腐败专栏作家,长期从事预防腐败工作研究。)
(责编 易炜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