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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电诈团伙提供通讯技术支持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刘冠云)只需一根音频线、两部手机,就能架设GOIP设备帮助犯罪分子在境外实现远程遥控。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技术支持的李某批捕。

  今年5月17日,在济阳经营一家水果店的刘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消防队的黄干事,表示需要订购3天的水果作为野外拉练物资。看到来电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刘先生没有怀疑。二人互加了微信后,黄干事又请刘先生帮忙订购自热米饭,并提供了他们定点采购商的联系方式。在刘先生陆续向采购商转账18万元后,黄干事与采购商突然人间蒸发了,刘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接到刘先生的报案后,警方经过初步摸排发现,所谓黄干事、采购商实际上都是来自境外的电信诈骗团伙。警方从刘先生最初接到的电话入手,迅速锁定了身在山东临沂的李某,并从其住处缴获了7部手机、21张电话卡及2根音频线。经查,李某就是利用这些物品架设和维护GOIP设备,为境外电诈团伙提供通讯技术支持,将诈骗团伙成员的QQ通话经由GOIP设备转接为本地手机拨号,向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

  据李某交代,今年4月,李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上线“海哥”,“海哥”介绍给李某一种叫“上课”的业务。随后,在每小时220元高额报酬的诱惑下,李某很快在“海哥”的指导下学会了架设GOIP设备,用一部手机登录QQ,并用一根音频线连接另一部手机,帮上家实现远程操作拨打电话。

  为躲避定位,“海哥”会要求他将设备带到马路边操作,他偶尔也能听到对方的聊天内容,大多是订购各种物品的。但李某也清楚地知道,这种采购都是不正常的行为。然而,高额的收入让他选择了听而不闻。经查实,截至案发,李某涉嫌参与的案件给全国各地近10名被害人造成1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持,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