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蓝恒通讯员林杰荣)无知小伙租赁小区空屋做仓库,储存8000余公斤危化品。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了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康某,得知那个曾用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已经被拆迁了。
2021年6月,康某成立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油漆、油漆稀释剂和油漆固化剂,并在其居住小区附近租了一间空房子作为公司仓库,用来临时存放油漆等物品。同年9月,康某从上海某材料公司采购了一批8500公斤左右的油漆等物品,后又从其朋友处拿到500余公斤油漆稀释剂和透明油漆,堆放在无人看管的仓库里。其间,康某卖出了200余公斤的货物,剩余的8800余公斤货物全部堆放在公司仓库。
刚接触这个行业的康某只知道油漆是一种涂料、易燃物品,仅在仓库内放置了6个小型灭火器,并不清楚这些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设置防爆电器设备、可燃气体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设备来满足存储安全。康某甚至都没有办理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1年10月,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该仓库的情况,因康某的公司没有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销售等作业活动,遂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扣押查获的危化品,并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同年11月,康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认为康某在油漆、固化剂、稀释剂等经营储存过程中没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落实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有发生火灾爆炸、破坏周围环境的现实危险。今年2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康某提起公诉。同年3月,法院以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