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合
王秋玲在精心筛选大豆杂交后代单株并脱粒
王秋玲在大豆试验田里做杂交试验
王秋玲(左二)在和同行专家们交流大豆育种经验
王秋玲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菏泽市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
朴素的着装、憨直的谈吐,育种专家王秋玲让每个与她打交道的人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味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菏泽市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她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农业科研一线,全身心致力于大豆育种研究,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大豆母亲”。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王秋玲先后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政府勇于创新奖、第十届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农业和农村工作三等功、农业科研开发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全力培育“菏豆12号”
“1994年前后,我的专业前辈有的退休、有的调离,大豆育种的接力棒便落到我的手里。我当时就一个信念:不辜负他们的期望,把前辈们几十年积累下的珍贵材料和宝贵经验完整地传承下去。”谈起创业经历,她打开了话匣子。
年轻的王秋玲首先受领的是一个山东省科技攻关项目——亩产300公斤、蛋白质含量大于46%的大豆品种选育。这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她那段时间像着了魔一样翻阅资料、做统计分析,然后再去实践中验证。当时科研条件差,统计数据时有一个简单的计算器就很不错了。由于数据量大,需要频繁输入,一个月下来,王秋玲计算器按键上的数字都被磨得完全看不见了。
经过4年的高强度工作,王秋玲如期完成了任务——育成享誉全国的“菏豆12号”。自2008年以来,该品种一直是山东省大豆区试的对照品种,即所有新品种均要与“菏豆12号”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新品种是否育种成功。
“正是有了这个经历,为我以后再挑重担、战胜困难奠定了坚实基础。”王秋玲深有感触地说。
示范推广为民造福
所有成功,都是源于汗水与坚持。通过不懈努力,近年来王秋玲主持育成国审大豆品种6个、山东省审定大豆品种18个、湖北省审定大豆品种1个,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权16项;主持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20项,先后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4项,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1项。
“科研获得成功,成果就要和大家分享,为人民造福,让全国农民都能从中受益。”王秋玲研发的菏豆系列品种具有产量高、稳产性好、适应性广、抗病性强、商品性好等优点,她没有把成果“藏在闺中”,而是积极向全国推广,免费为广大农民朋友服务。
记者查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发布的《全国农作物主要品种推广情况统计》报告得知,王秋玲的菏豆系列大豆品种在2016年至2020年间累计推广应用面积达1160万亩,新增经济效益12.76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经济效益3.113亿元。菏豆系列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了黄淮海地区大豆单产水平,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由此带来的良性效应也显而易见,相关大豆科研单位以王秋玲的菏豆系列品种(系)作为亲本,育成大量的衍生品种(系),并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了菏豆系列品种的科研价值。菏豆系列品种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实现用地养地结合、农业绿色发展以及我国大豆产业振兴,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也为我国大豆育种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种质资源和技术储备。
“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政策要求和菏泽大豆种植中出现的产量低、品种杂、种性退化和种植技术落后等问题,我想方设法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每年在菏泽市、济宁市开展大豆新品种示范,示范品种涉及20个品种(系)。”王秋玲告诉记者,通过免费提供大豆主要农用物资和加强大豆种植技术培训指导等措施,不仅提高了当地大豆的单产和种植效益,而且带动了周边地区农民种植大豆的热情。
长期在农业科研一线从事大豆育种、栽培研究及大豆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在全国农业科研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这也让她身上一直散发着浓浓的“乡土味儿”。
一条建议意义深远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勇于为民代言,贴心为民办实事。”王秋玲经常这样告诫自己。
朱义立的父亲朱文学,是1941年牺牲的烈士。父亲的墓地位于乡亲们的果园,周围栽满了果树,每年祭扫都很费力。朱义立于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回应。万般无奈之下,他把自己的烦恼倾诉给了王秋玲。
2018年初,刚刚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王秋玲带着朱义立反映的问题,对当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情况开展走访调研。她发现,受多方因素影响,先烈们大多安葬在农村,因埋葬时环境恶劣,所留信息不多。现在实行责任到户,农民对土地比较看重,有的烈士墓不在烈士后代的责任田内,被栽上树木或农作物,更有甚者,烈士墓面目全非,或已被夷为平地……由于经常发生矛盾纠纷,群众怨声载道。
烈士陈祥榕曾写下战斗口号“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宝贵的生命。王秋玲认为,今天的幸福生活离不开先烈们的奋勇斗争,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
此时,恰逢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于是,王秋玲在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修改的建议》,建议对烈士墓地的占地面积、周边环境等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款,让先烈们安息在自己为之奋斗的一片净土,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通过举行英烈纪念日活动、对后代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激发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该建议高度重视,在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对王秋玲提出的建议作了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体现到有关条文中。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