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教程
2018-06-22 15:27:00  来源:检察日报

  2001年7月,我报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北京大学法学本科远程教育班”。我当初报读的目的非常简单,身在检察机关,学个法学本科毕业文凭,为日后的检察官等级晋升发挥作用。

  由于是远程教育,不像全日制在校学生那样每天需要上课,学习不算紧张。工作之余,主要按照北大法学院制订的教学计划,阅读学院寄发的法学课本。到了临近考试的时候,也是掀起床板,挑灯夜战,苦读苦背。不知不觉,时间跨入了2004年9月,三年过去了,我顺利拿到了毕业文凭。三年的大学法学本科远程教育班学习,我从没有真正跨入过北大校门,总的感觉是处于“考试前拼命复习——考试时紧张答卷——考试后置之不理”的状态,说心里话谈不上有多大的收获,也谈不上真正掌握多少法学知识。

  岁月匆匆,转眼到了2008 年5月。这一年,我的角色发生了转换,由单位的调研室主任兼检察委员会委员转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角色的转变意味着从事业务工作性质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我在任调研室主任兼检委会委员时,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收集、撰写材料,讨论案件需要发表意见时,基本上是“人云亦云”,像个“传声筒”。但自从担任检委会专职委员后,就完全不同了。根据规定,检委会专职委员要审阅案件,在召开检察委员会时,要首先发表个人意见,不但要表达对案件最终处理的看法、结论,更要谈出理由和依据——这需要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相当深厚的法理学功底。“传声筒”当不下去了!

  正当处于迷茫、不自信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经历:我不是就读过北大法学院法学本科远程教育班吗?我不是拥有北大法学院发给我的法学课本吗?我赶紧回家翻箱倒柜找出“沉睡”了多年的法学课本,仔细数一数,整整十本:《法理学》《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学》《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我如获至宝,欣喜若狂。我于是迅速制订学习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这十本课本重新学习了一遍,对与我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更是反复研读、手不释卷。从这十本书延展开来,我研读了大量的法律书籍。三年大学留下的这十本教程,成为我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多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依法公正办理这些案件,检委会委员,特别是专职委员除需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之外,更要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履职过程中,每当遇到难题,我就会翻一翻这些课本,然后在课本的引导下查找资料,从中寻求答案。我的课本经常让我茅塞顿开,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对一起犯罪嫌疑人应定抢劫罪,还是定敲诈勒索罪感到束手无策时,我就找来《刑法分论》,这一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审查一起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感到迷惑时,我就翻看《合同法》,最终也解疑释惑。在这样的再学习过程中,我终于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专职委员。

  我最喜欢翻阅《简明中国法制史》。中国古代秉持公平正义的官员不少,其中包拯给我印象最深,影响也最大。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干扰司法的问题时,我就想起他。无论是谁施压、干扰办案,无论是亲朋说情,我都不为所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我会坚定地守住底线。

  正是因为《宪法学》所给予的理念,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时,我主动走上街头,深入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等,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详细阐释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独特优势,增强全民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对有群众向我反映民事案件判决存在不公问题,我就立刻翻开《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向他们讲解、宣传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鼓励案件当事人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有的群众提出抗诉申请后,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请抗诉,二审法院作了改判,于是让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威望深入人心。

  十多年前偶然就读北大法学院的经历,特别是这十本法学课本,经过岁月的洗礼,已变成我终身的财富,让我受益无穷。

  (作者单位: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