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一个温暖的情感特区
2018-06-22 15:09:00  来源:检察日报

  花一样的小女孩,当某一天被人性的阴暗雾霾所遮蔽,不幸遭遇性侵,以刑事被害人的面目呈现于公众面前,她该如何面对往下的漫漫人生,她的父母又该如何接受这惨痛的事实,周遭的街坊四邻以及整个社会又该以什么姿态来看待她呢?

  改编自韩国幼女遭性侵真实案件的电影《素媛》,在为我们揭开这个社会疮疤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在不断呼吁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人权的当下,将视线转移到往往容易被忽略的另一方——刑事被害人。影片为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悲情的命题:在被告人权益不断被重视的当下,如何充分保护被害人,让他们在无辜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同时,不再遭受来自社会的二次伤害?

  从19世纪上半叶起,出于对犯罪被害人境地的思考,边沁、加罗法洛等思想家提出了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初步构想。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被害人学的兴起以及对“二战”灾难的反思,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刑事被害人救助、补偿的立法运动蓬勃开展,英国大法官玛格丽弗瑞女士在1957年提出建立被害人补偿制度,1964年新西兰颁布实施了世界上第一部《犯罪被害人补偿法》。《素媛》的深刻性就在于,仅仅金钱上的补偿远远不够,其反思更应直指社会体系的完备。

  素媛是韩国一个普通底层家庭的女儿,家里以卖杂货为生,日子过得平静而温馨。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早晨,素媛独自在上学路上遭遇一个醉汉的性侵,下体流血不止,导致直肠到大肠的最顶端多发性创伤与撕裂,大肠与小肠部分坏死,不得不截去,之后被重做了人工肛门。从此,她的腰间多了一个便袋,像被翻出的污秽内脏,注定将伴随她阴霾密布的余生。影片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并没有将重点放在警方破获案件或者还原曲折的犯罪过程上,而是匠心独运,将叙事重心放在犯罪行为给素媛和她的家庭带来的情感冲击,承受的各方压力与冷漠,以及最终携手走出阴影,迎接新生的过程。正因为影片真实再现了刑事被害人一家人艰难的情感历程,使得影片能够有力地戳中观者的泪点。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在世界各国的渐次推进,司法领域的法治观念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从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的刑事实体法治理念到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的刑事程序法治理念,无不体现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日渐成为一种优位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毋庸讳言,上述价值理念更多侧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而对于刑事被害人的保护却往往乏善可陈。尽管近年来对刑事被害人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救助措施,但囿于观念、传统的掣肘,其在实践当中落实得并不尽如人意。而且,所谓的救助,大多也是以金钱补偿为主,心理矫治、受损尊严的挽回等精神抚慰措施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更是一大欠缺。

  在公诉案件中,由于公诉机关的强行介入并成为控方,而公诉机关所代表的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与被害人的利益和诉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所以,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应当具有何种地位以及如何合理设定其权利,这是我们应该引起重视与思索的地方。刑事诉讼的基本目的,是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定被告人罪与非罪的问题。这个过程并不适宜过多迁就被害人的情感发泄和精神安抚需求。

  刑事被害人遭遇被忽略的悲情境遇,某种程度上,与国家追诉犯罪刑事诉讼模式的成形分不开。诚如有学者所言:“在这样的制度和观念下,被害人不再是本质上的受害者,而仅仅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他们也不再是刑事诉讼的主导者,而是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成为国家追究犯罪过程中的工具和客体。”人们于是当然地认为,被害人受损的权益由国家机关出面补救,更具有可实现性,却忽视了在被害者被犯罪行为践踏过的内心深处,是一个涌动着羞耻、战栗、恐惧、不安、绝望、怀疑、否定的深渊,无论是对罪犯的惩处还是金钱上的补偿,都无以填补。只有辅之以心理、精神层面的双重救助,方才有告慰创痛、重回正常轨迹的可能。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影片当中的素媛也是幸运的。她在遭受来自身体和精神上的重大摧残之后,却还有无私呵护的父亲:穿戴着闷热的道具扮成女儿最爱的“可可梦”逗她开心;当她遭受媒体猎奇般的骚扰之际,竭尽所能呵护她巨大的疮疤不被暴露在公众面前;还有不离不弃的同学:小男生为自己事发当天没陪同素媛上学,导致她出事,感到自责而痛哭,主动当她的护花使者;还有报以同情的街坊四邻给予的各种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特别是感同身受的精神科医生,由于自己的女儿因遭受性侵受不了舆论压力自杀,她对素媛一家遭受的痛苦有着切肤感受,主动给素媛提供心理治疗……

  换言之,素媛的幸运得益于她生在一个影片创作者理想的健康社会中。在这个社会当中,周遭的人对素媛的不幸不是充当嘲笑、鄙夷、麻木的看客,而是以人性的良善帮助受害者建立起一个温暖的情感特区。在这个特区里面,受害者能够得到真诚的安慰和无私的救助。正是在这个特区温暖光芒的护佑之下,素媛得以走出人生的困境。

  窃以为,这也是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作为执掌司法权柄者,在严格依据法律,准确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当心怀悲悯,适当将视野从定罪判刑、案结事了的桎梏当中解脱出来,关注劫后余生的受害者的精神世界,联合社会其他主体,帮助他们撑起一个没有歧视、没有偏见的港湾,正确面对未来的人生道路。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