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就是一垃圾专业!”当我把高考填报志愿书上交学校教务处时,负责接收的老师看后如是说。对他的观点我嗤之以鼻:仅仅将就业率作为考核专业优劣的唯一指标未免狭隘,我相信法律能带给我快乐,这就足够了!正是带着对法律的这份热忱,我步入大学开始了我快乐的生活和学习。
刚入学那会儿,老师告诉我们说不要因为自己学的是法学,就把眼光局限在法学上。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跟其他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法学跟其他科学关联形成法哲学、法人类学等。因此历史学、哲学、社会学等书籍都要广泛涉猎。尤其对于初学者,脑子里要有“大法学”的概念……
老师的这段话为我指明了方向。以后的日子里,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度过的。每个月都给自己制定读书计划,写读后心得体会。比如《万历十五年》《现代性的后果》《乡土中国》《儒教与道教》《社会分工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等,阅读让我上瘾。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感觉这些著作没有题目那么吸引人,甚至有些内容难以理解。都想跳过去不读了,但仔细一想,这些都是经典之作,里面凝聚了中外大师的大智慧,刚入门者,不懂很正常嘛,千万不要放弃,要坐得住冷板凳。这样坚持下来,慢慢发现大家之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读,读完之后对一些概念有一番别样的理解。读书不能急于求成,不温不火并不是坏事,起码状态稳定,时间长了,自然培养出自己的主体性。
正是带着对读书的这份执著,大学毕业后,我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这所院校的晓南湖畔加入读书会,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博导陈柏峰教授的带领下,读书会办得有声有色。大家每周都会抽出空来聚在一起谈自己的读书体会,陈柏峰会在一旁作出点评。记得读书会里有一位本科师弟,累计从当当网上买了两千多本专业著作,泛读、精读相结合,看书已经达到手不释卷的程度。后来,读书会里的不少同学都攻读了博士学位。
读书会这种读书形式既能避免单打独斗的盲目,开拓眼界,还可以从别人的发言中受到启发,在相互切磋中共同进步。我们摆脱了独自钻研的枯燥,激发了赶超同伴的潜能。我收获了友谊,学到了知识。
读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于是我向学校申请了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并成功立项。在接下来的一年半时间里,我和我的课题组成员远赴贵州、重庆农村地区,探求在“传统意识形态、经济条件及执行机制等因素影响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状况”。这次实践有力地巩固了自身专业知识的基础,在后来的论文写作过程中更体会到了田野与文字之间的距离。
有了这个经历之后,我参与了我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的工作。我校法学院法援中心在武汉市有很好的口碑,每天来咨询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市民络绎不绝。在法援中心工作的那半年时间里,我接待市民230余人,参与上会讨论的案件80余例,代写起诉状170余份,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身份出庭代理案件20余起。我们还深入汉口精武路、武昌起义门社区和汉阳永丰街等社区作普法宣传,为武汉市民答疑解惑。
在课堂里,感觉一份法律文书的制作非常简单,一旦付诸实践,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每一行甚至一个用词都要仔细拿捏。有时为了一句话,我必须出去调查一番,这样写文书的时候才能胸有成竹。参加工作之后,我们检察院反贪局制作的每一份法律文书包括逮捕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等都是在前期大量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再经过领导、同事充分论证才开始动笔的,修改过程中又经过了无数次的汇报和论证。对这种流程,我很快适应了。因为我在学校法律援助中心经历过前期调查取证的重要性:一旦证据不到位,法庭上对方律师的一句话就能让自己哑口无言,本来在胜算很大的情况下,因取证不到位,让自己的当事人在诉讼中遇挫。同样,反贪侦查如果出现类似纰漏,则会出现退回补查甚至案件起诉以后败诉的可能,这种结果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我们必须保证最后写在起诉意见书上的每一个数字、每一处用词都有相应的犯罪证据予以证明,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法学品质的培养就像在磨一把刀,有了耐心和沉静才能锋利、明亮。感谢我的大学,在拥有诸位优秀老师和同学的团队里,大家一起比读书、谈心得、跑案子、写诉状。大学让我明白了博学笃行、学以致用的真正内涵,我从大学里收获了快乐,成就了梦想。
(作者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