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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检察官的检察良知
2018-06-12 15:40:00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从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到公诉科长,再到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他已经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坚守检察官的职业良知30多年了。

  一直以来,他把追求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良知。如今,即将退休的他向我讲述了恪守职业良知的一件事,让我沉思良久。

  让公平得到实现,让正义永不迟到

  那是在林区分院公诉处工作的时候,他承办了一起发生在某某林业局所在地抢劫团伙案件的公诉工作,这个团伙作案气焰嚣张,民愤极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很多妇女都不敢走夜路回家。

  这个抢劫团伙中的主犯,因犯故意杀人案被省林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之后被告人上诉至省高级法院,避重就轻,推翻了之前的供述,说自己不是故意想杀被害人,是为了吓唬被害人而随意左右比划着刀,没有直接拿刀捅被害人。这个案件被省高级法院裁定发回省林区中级法院重新审理,作为公诉人的他,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的辩解,用自己缜密的专业思维反驳被告人:“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是拿着刀左右比划,那么刀口应该是横向的,而且创伤不会有那么深,法医的尸检报告中的鉴定结论清清楚楚地认定,被害人身上的创口很小,纵深很深。这就证明了,你当时是用刀直接捅被害人身体的,你在主观上是有直接故意的”。

  最后,林区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省高级法院核准了死刑判决。

  在死刑临场即将执行的时候,被告人说突然说了句:“停,我有话要说,如果不是那个公诉人,我怎么可能死,都怪他。”

  事后,有人问他,你不害怕吗?他却说:“我不害怕,因为当我看见被害人两鬓斑白的父母在不停地流泪,看见被害人的妻子怀里抱着的婴儿,看见他们渴望正义能够实现的眼神,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犯罪的人逍遥法外,一定要让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把人生献给事业,把良知刻入内心

  踏石留印,至今,他已经为检察事业耕耘了30多个春秋了,办理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案件,在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中坚守着检察官的职业良知,实现了一名检察官的价值和操守。

  他一直都将“实现公平正义,让有罪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用自己严格执法、严肃执法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职业良知。他说过,如果人民群众看不到公平正义,让有罪之人逍遥法外,那才是对法律最大的羞辱。这位老检察官追求职业良知就是这么“任性”。

  被他公诉过的被告人,在看守所里扬言等自己出来后一定要报复他,他却没有被扬言所畏惧,他经常对自己的同事说:“我们是检察官,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业,检察官一定要将职业良知刻在心上”。

  他深情的说,我常常想起保尔柯察金说的那句话并激励自己,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检察事业——为坚守、践行检察官的职业良知而奋斗。

  今年,这位老检察官就要退休了,他将自己的心血和精力都奉献给了检察事业。汗水汇集成江河,良知激励着来人,他的这种恪守检察职业良知的精神,正在激励着年轻一代的检察人和我们这些刚刚参加检察工作的新兵。

  这位老检察官就是林区分院的何源。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检察院林区分院)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