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不能有贪欲,一旦起了念头,想回头就难了。”站在被告席上,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原党委书记胡忠明悔之晚矣。
胡忠明是土生土长的雪堰本地人。从1999年起到2010年一直担任雪堰镇党委书记,此后退居二线。
2013年,听闻检察机关正在查自己,胡忠明偷偷跑到了宜兴,躲了一个月,还是落网。办案期间,胡忠明甚至想“一死了之”,出现中风征兆,却拒绝就医。幸亏检察人员悉心照料,耐心做思想工作,胡忠明才打消了思想顾虑,随后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武进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顾忠泽说:“胡忠明长期主抓乡镇经济发展工作,经常与各色企业老板打交道,是被老板‘围猎’倒下的典型。”
乡镇“一把手”书记“说一不二”
在当地村民看来,胡书记挺有能力,“做事雷厉风行,为人也蛮俭朴”。在担任雪堰镇党委书记十来年间,当地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乡镇面貌也有了巨大变化。
胡忠明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妻子又不在身边,他的精力基本花在工作上。他时常自己驾车在镇上转悠,发现问题,便会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一次,胡忠明发现某街道两边的垃圾桶盖没盖好,当即就打电话到村委,要求村委负责人迅速赶来,把卫生管好 。
有人觉得胡忠明为官“霸道”。对于乡镇上的事务,他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在处理工作时,他说一不二,做下的决定不容任何人质疑。甚至,镇上的地批给谁、不批给谁,镇上的工程给谁做、不给谁做,都得看胡忠明的脸色。
于是,乡镇上大大小小的老板都想和他搞好关系,无论过年过节,还是红白喜事,大家都变着法子把红包塞进他口袋里。时间久了,收上几万元红包,对胡忠明来说已不算个事。
从1998年至2013年间,胡忠明共收受26人119笔贿赂,总计人民币250万元,其中108笔来自地方企业的“老板们”。
勾肩搭背直接被“猎杀”
胡忠明和某建筑公司的陆某关系好,这在当地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陆某在胡的关照下,成为在当地唯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建筑企业。
2001年,雪堰镇一家集体建筑公司改制,胡忠明一手安排,卖给了陆某。陆某创业伊始,在胡忠明的一手安排下,雪堰镇当地的一些政府工程也都是交给了陆某来做。2007年,陆某的公司甚至还在胡忠明的安排下承建了当地的污水管网工程。
如此“费心关照”,陆某自然不能忘了胡忠明对自己的“好”,每年给胡书记拜年万万不可少。从2007年至2013年间,胡忠明收受陆某好处费总计65万余元。
陈某在当地经营一家化工企业,2008年因污染排放超标,被居民多次集体举报。胡忠明亲自出面,打招呼、通关系,“全力摆平”,随后事情不了了之。此后,因开展太湖水综合治理工程,常州市发改委等部门要求陈某的企业搬迁,又是胡忠明顶着压力“协调”,化工厂推迟了几年才动迁搬走。如此“劳苦功高”,陈某送给胡忠明7万元“辛苦费”。
赵某是雪堰当地一家采石厂的负责人。2004年,他听说为保护资源环境,矿山要整顿,采石场要关停并转。赵某急了,几次拿着钞票找胡忠明打探消息。胡忠明收了4万元贿赂后,对赵某的事格外上心,拍板指示,如此才保住了采石场的经营资质。
老板牵线,“围猎”升级
王某虽然也住在雪堰镇,但一直在无锡做建筑工程,之前和胡忠明几乎没什么交集。到了2004年,王某发现搞房产开发十分有赚头,当即回到故乡发展,并看中了一块地皮。但凭着王某的资质,根本无法拍得他心仪的地块。
知情人告诉王某,镇党委书记胡忠明在当地相当 “有权威”,房产开发用地指标、手续办理都是他一手抓。只要胡忠明拍板同意,他自然能够“有资质”。更提醒他,建筑商人陆某和胡忠明的关系“深不可测”,找到陆帮忙肯定没问题。
王某拜访了陆某,陆某同意借用资质。接着,陆某又引见了胡忠明。最终,胡忠明“同意”王某开发房产,拿地手续出人意料地顺利。王某、胡忠明也成了“好朋友”。
此后,王某又看中了另外一处地块打算开发。这次,在地块挂牌出让前,胡忠明先找到王某商量,说是自己有个朋友也想开发这块地。于是,在胡忠明的主持下,开了一个“小会”,当场拍板决定,房产开发王某占股40%,胡忠明的朋友占股40%,陆某的妻子占股20%。于是,该地块“顺利”挂牌出让。
为了感谢胡忠明的“照应”,从2005年至2009年间,每年春节,王某都不忘送上“过节费”,每次一送就是10万元,胡忠明毫不客气一一笑纳。2008年到2009年间,两次得知胡忠明要去国外旅游,王某均主动送上了1万美元“零花钱”。
从2005年至2013年间,单王某一人就先后12次送给胡忠明人民币50万元、2万美元、价值4.4万元的香烟以及名表一只。
2015年9月30日,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对胡忠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胡忠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赃,有立功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胡忠明的“一场辛苦”终落得一场空。
(责编 易炜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