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油库缘何被半价拍卖?
2018-05-16 17:26:00  来源:
 

2008年10月8日,南京的江苏省拍卖总行内,靖江市煤炭石油总公司油库资产竞拍正在进行。当拍卖师敲下木槌,油库以底价980万元被永利置业公司拍得时,坐在台下的陆桂荣终于松了一口气。
陆桂荣是靖江市煤炭石油总公司经理,也是靖江石油支公司清算小组副组长。按理说,自己负责的项目以底价被拍走,心里终究是不舒服。然而此时的陆桂荣盘算的,却是自己到底能从中分得多少"红利"。
这场所谓的公开竞拍,其实是一场交易、一场闹剧,正是在陆桂荣的一手"运作"下促成的权钱交易。
正是由于这场"交易",2015年8月,陆桂荣因受贿7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0万元。今年6月,该案因涉案金额大、侦破难度高入选2015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秀"一案一总结"。

被"架空"的老总
1953年出生的陆桂荣自20岁起,便进入靖江市煤炭石油总公司工作。从科长、主任,再到公司经理、副调研员,陆桂荣一干就是40年。2013年退休后,他仍然担任靖江石油行业协会会长。可以说,陆桂荣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石油系统。
开拓能力强,有威望,是人们对陆桂荣的总体评价。在他的带领下,公司营业额不断攀升,他也因此被评为全国内贸系统先进个人。位于靖江市中心的石油大厦、占地近百亩的油库,以及安置了数百名油库职工的宿舍,都在陆桂荣的努力下建了起来。
对于自己服务了几十年的公司,陆桂荣有感情,却也有"怨气"。
2000年,国家对石油行业进行整顿重组,靖江市煤炭石油总公司被整体划转给中国石化江苏分公司管理。陆桂荣因此兼省石油集团靖江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尽管他所在的公司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随着中石化对县城市场管理的加强,靖江公司的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被划转进中石化靖江经营部,除了油库、办公大楼和银行债务,靖江煤炭石油公司已没有正常的经营业务。陆桂荣手中的权力也开始逐渐萎缩。他曾抱怨,连购买办公用品也要上报审批,自己实际上就是一个"光杆司令"。
与此同时,中石化成功上市,像靖江公司这类未上市的存续公司,需要进行资产清算注销。陆桂荣被任命为清算小组副组长,处置公司资产成了他最主要的工作。
也正是在参与这些工作的过程中,陆桂荣开始有机会频繁接触相关的老板、商人。他在悔过书中写到,"看着他们开豪车、住豪宅,出手阔绰,灯红酒绿,而自己当了10多年的总经理,住的还是上世纪80年代自建的房子,用的家具和电器也都是那时添置的,心理开始不平衡了。"

"天赐良机"
2007年上半年,上级公司准备处置靖江公司的油库资产。油库靠近靖江学区地段,未来发展空间很大。消息一出,便引起多家房地产商的投资兴趣。这其中,就包括永利置业公司的股东林梅。
林梅是个40多岁的女商人,对靖江房地产市场十分了解。经过实地考察,她认为油库所在地块前景很好,便拉上有房地产投资经验的江西商人刘鹏宇一起,成立了置业公司,准备合伙购置开发。
要想成功拿下地块,绕不开陆桂荣这个主要人物。因为陆桂荣虽然只是清算小组的副组长,但组长是由上级公司指派挂钩联系的,整个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还是由陆桂荣主持,相关手续也都需要得到他的签字认可。
于是,林梅找到自己曾经的客户、陆桂荣的老乡梁木生。梁木生表示,自己与陆桂荣是一个埭(泰州方言,村的意思)上的,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不久,几个人就在酒桌上见了面。
林梅向陆桂荣表达了想要买下油库的想法,并希望陆桂荣能多多"照顾",事成之后一定不会亏待他。
而此时的陆桂荣也意识到,自己已接近职业生涯的尾声。"准备找点其他事情做做,给家庭增加一些收入"的思想越来越强烈。因此,他将这次处置油库的任务看作"天赐良机","也希望能从中分一杯羹"。
双方一拍即合,本属于国家的油库资产处置成了陆桂荣、林梅等人进行权钱交易的"项目"。

贱卖油库
陆桂荣可谓"尽心尽力"。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为了避免人多口杂,往往都是他一个人陪同清算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让林梅等人能够在竞拍中顺利中标,他不仅积极提供资产处置的信息,还主动出面联系省拍卖总行的熟人。陆桂荣提出,要想提高竞拍成功率,资产处置的知情面就要小一点,可以在发行量小的报纸上刊登拍卖公告。同时,他们还商议,再找两家房地产公司来参与陪标。
2008年10月8日,在陆桂荣等人的共同"运作"下,拍卖会成了名副其实的走过场。永利置业是全场唯一举牌叫拍的公司,并最终以980万元的底价将油库收入囊中。
据了解,按照正常的溢价拍卖,油库资产至少价值2000万元。陆桂荣的观点很直接,中石化不差钱,只要能把它卖掉就行。
油库到手后,情况却没有林梅想象得乐观。由于政府对这一地块有统一规划,不允许自行开发。2011年1月,林梅等人将土地以65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政府,除去各项成本,林梅等人实际获利2000多万元。
按照约定,油库内职工宿舍的搬迁工作由林梅等人负责。但职工情绪很大,拆迁工作进展困难。这时,陆桂荣再次"挺身而出",不仅每天都到拆迁现场说服劝导,还多次联系上访职工代表进行谈判,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有一次在现场,甚至被情绪激动的职工打伤了。
最终,在陆桂荣的"努力"下,拆迁职工的补偿要求从每平方米5000元降到了1900元。连林梅都说,陆桂荣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出了很大的力气,如果没有他的出面和帮助,拆迁工作肯定不会这么顺利,自己的拆迁成本也会高出很多。

权钱"兑现"
陆桂荣在油库资产处置上的诸多"努力",其真正目的就是替林梅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好让自己有更多的红利可分。
林梅这边也很"懂事"。为了稳住陆桂荣,2007年年底,早在项目还没有眉目的时候,刘鹏宇、林梅就委托梁木生先后4次送给陆桂荣120万元的打点费。并且多次表示,有钱大家一起赚,绝不会亏待他。油库资产处置完毕后,林梅又分6次送上了600万元的感谢费。
2014年,林梅因牵涉其他案件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为了逃避追究,陆桂荣、林梅和梁木生等人不仅订立攻守同盟,还补了一张800万元的借条,并将借贷方写为梁木生的岳父。
一面是对金钱的急切渴望,一面是对东窗事发的恐惧,陆桂荣在贪婪与侥幸中挣扎。
2015年1月,靖江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经过初查分析,决定对陆桂荣立案侦查。经查实,自2013年2月至10月的大半年内,陆桂荣先后6次收受林梅所送的600万元感谢费,加上之前120万元打点费,陆桂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贿赂720万元。
2015年5月29日,靖江市检察院对陆桂荣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同年8月4日,陆桂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0万元。林梅、梁木生等人也以行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外,检察机关积极追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犯罪所得被依法追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监管缺失下的"小官巨贪"
本案承办人、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吕小涛介绍,陆桂荣到案后,对收受林梅等人钱物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对款项的性质却一直存在辩解。他认为中石化整体上市后,县公司的权力已被上收,自己在处置资产方面没有决定权和审批权,因此并没有利用职权为林梅谋利,收的钱是他和林梅合作的项目分红。
侦查人员向陆桂荣释法说理,厘清本质。证据显示,在整个油库资产项目中,陆桂荣没有任何实际投入,也没有签署合作协议。林梅等人多次强调,找到陆桂荣,就是希望能够利用他手中的权力为成功低价拍得油库提供便利。而作为公司法人,对于林梅等人拍卖中的违规行为,陆桂荣不仅知情不举,还说情打招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同时,侦查人员与辩护律师充分交换意见,对方亦主动提出做陆桂荣的工作。最终,陆桂荣认罪服法,并在一审宣判后表示不上诉。
针对陆桂荣只是副处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却能在一个项目上收受如此巨额的贿赂,成为典型的"小官巨贪"。吕小涛表示,陆桂荣之所以能够如此大肆敛财,除了自身贪欲作祟外,也反映了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缺失,暴露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例如,国有资产的拍卖是以保值增值为前提的,底价也是由委托公司自行决定的,因此底价低于评估价50%的现象并不常见,但在陆桂荣的一手操作下,这样的蹊跷事都没有引起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注意;陆桂荣作为清算小组副组长,资产处置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汇报,但评估资产整个过程中几乎一人包办,给他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此外,油库职工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公司反映问题,但相关部门均未能发现其中的猫腻。陆桂荣也曾交代,石油系统属于条块管理,上级公司管不到,地方政府管不了,存在诸多监管盲区。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国企国资领域职务犯罪的决心,也警醒相关领域要切实监督,堵塞漏洞。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平台,让国有资产处置在阳光下运行。"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说。(文中涉案人物除陆桂荣外均系化名)
(责编 华东)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