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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前往建筑工地调查
2022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激增。
对此,大庆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恪守“重执行、重服务、重效率、看结果”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将法律服务延伸至辖区群众依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累计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5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乍暖还寒之时,更多的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法律的温情和检察的温暖。
“小窗口”实现“大作为”
“我可以获得检察机关的帮助吗?我去哪里获得帮助?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获得帮助?”面对维权群众的“三连问”,检察官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应。
在2021年与辖区各民生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的基础上,2022年,大庆市检察机关设立“民事检察监督窗口”,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同时,“零距离”倾听社会各界声音,及时掌握易发、敏感的社会热点问题,为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打好“前战”。
3月9日,林甸县检察院在林甸县法院设立了大庆市首个“民事检察监督窗口”。一个月内,肇州县检察院、肇源县检察院、红岗区检察院也相继在辖区法院设立“民事检察监督窗口”“支持起诉服务岗”。
检察官们利用窗口的开放性和及时性特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30余次,受理支持起诉申请90余件,“小窗口”切实发挥出了方便百姓依法维权的“大作用”。
“零距离”争当“贴心人”
大庆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利用走访、调查、促成和解、司法确认等多项举措,在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同时,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里急需用钱,我今年都67岁了还出来干体力活,但老板一直拖欠工资,能不能帮帮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一名农民工哽咽着说。
2022年农历虎年春节前夕,肇源县检察院受理了某建筑工地多名工人的支持起诉申请。该院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岩亲自带队,在“走出去”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化解企民矛盾协调会。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企业同意向25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7万余元。同日,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程序与法院进行诉调对接,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了和解协议内容,企业当场发放工资,25名农民工仅用24小时,就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在后期的回访中,企业代表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建筑用工市场冲击很大,感谢检察机关在这个困难时期帮助企业保住了商业信誉,春季招工没受到影响。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内心信赖和真诚拥护。有时候,一次耐心细致的检察服务,其作用不亚于一份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这是大庆市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的共识。
2月25日,让胡路区检察院通过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成功促使某企业与被拖欠工资的8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双方就欠付的49万元工资款达成了分批支付的和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让胡路区检察院通过事先与法院搭建好的绿色通道,与法院速裁中心进行诉调对接,对工资支付协议的效力进行司法确认。农民工工资的给付获得了司法保障,同时还缓解了企业因疫情导致资金紧张、难以一次性支付工资的困难,双方均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能担当”达致“高效率”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维护与诉讼过程所需要经历的时间紧密相连。为此,大庆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群众提出的支持起诉申请作为最紧急的工作任务之一,坚持“民生为先,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兼顾办案质量与效率,使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维护。
龙凤区检察院在接到多名学生家长与某培训公司就退还预付的培训费产生纠纷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请求后,立即协调全院力量,采取办案小组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仅用6天时间就办结了40件支持起诉案件,让当事人维权坐上检察“直通车”,驶入诉讼“快车道”。
红岗区检察院对支持起诉案件采用“3个1,1个3”办理机制,即检察机关接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后,1个工作日内初步梳理完毕、1个工作日内向案管部门移送、1个工作日内从案管部门立案转交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对事实证据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办案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据统计,红岗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13起支持起诉案件,平均时长为4个工作日,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民事权益争取了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