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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一把刺向犯罪分子的利剑
2020-10-27 09:29:00  来源:检察日报

  郭树合王振兵

  

  李健(右二)在李某某案庭审现场

  “她像一把刺向犯罪分子的利剑,让无数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惩罚。”“她像一只勤劳的蜜蜂,每天都是全院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在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一提起员额检察官李健,全院干警都会不约而同地发出这样的评价与赞叹。

  李健2018年成为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成员,其办理的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并成为最高检9个研讨案例之一。

  “别说了,我们认罪”

  2010年4月27日,刘某某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该院首次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李健任主诉检察官并组成专案组办理该案。李健扛住压力,放弃节假日,一个月后,案件顺利起诉。

  庭审中,26名被告人拒不认罪,他们的辩护律师也基本做无罪辩护。经过7天的法庭交锋,多数被告人仍拒不认罪,特别是组织领导者更是一副“又狂又拽”的架势。

  对此,李健和专案组成员连夜调整思路,创新公诉内容,特别注重法、理、情在公诉意见书中环环相扣。再次开庭时,李健在法庭上声情并茂地发表了近7000字的公诉意见,给被告人和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带来了极大心灵震撼,被告人大多已泣不成声,流下了悔恨泪水。

  “别说了,我们认罪……”李健的公诉意见发表完毕,26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表示认罪。

  “我真心佩服你们院的李健”

  2016年,公安部第六批督办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青岛某集团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一案备受社会关注。

  李健“5+2”“白加黑”连轴转,经常赴青岛、莱西看守所提审,最终将立案审查的4起污染环境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共起诉自然人25人,依法追诉被告单位7个、自然人2人、犯罪事实2笔、罪名1个,向纪委监委移交环保部门失职渎职线索2个,形成了25万余字的审结报告。

  2018年7月23日,4起案件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5个被告单位、14名被告人的某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按计划正式进入庭审阶段。长达9天3夜的庭审,李健一边出庭一边准备,往往是下了庭就直接奔办公室加班至深夜。

  辩论阶段,李健坚持以事实和证据说话,结合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现场照片和翔实的勘查报告,发表了近1万字的公诉意见,多名之前拒不认罪的被告人纷纷表示认罪悔罪。激烈的交锋、漫长的庭审,对每一名参与庭审人员的精力和体力都是一场极端考验。

  庭审后,主审法官向出席庭审的检察院分管领导由衷地感叹:“我真心佩服你们院的李健!”

  “我代表辩护团队向您致敬”

  2017年5月,宫某某等14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宣判。宣判后,李健认为,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不予认定、相关被告人的犯罪地位认定均不当,她当即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对该案提起抗诉,得到支持。

  青岛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将此案发回重审。经进一步审查,李健发现该案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她很快列明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共补充证据材料9册300余份,最终将该案件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检察机关追加、变更起诉书的部分犯罪事实,于2019年5月14日正式向莱西市法院送达了变更起诉书。

  李健制作了13组178页的举证提纲,结合研判的14个问题撰写了近1万字的答辩提纲。经过4天庭审,李健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和发表的全部公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主犯宫某某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改判三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李检察官,请等一下!”庭审结束,当李健离开法庭时,辩护团队中的一名律师追出法庭喊道。这名辩护律师非常真诚地向她鞠躬道:“虽然在法庭上我们针锋相对是对手,但我们全体律师对您的公平公正和专业素养表示由衷的敬佩,我代表辩护团队向您致敬!”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