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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家“会诊”民事监督案
2020-03-31 08:47: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翠云)“本案不涉及‘先刑后民’问题,合同双方并没发生真实的交易行为,属于虚假借款,应适用民法总则146条有关规定,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是合适的……”3月26日,云南省检察院邀请5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就4起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咨询论证,参加论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就案件发表意见。

  这次咨询论证的案件是云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两起合同纠纷案和一起医疗纠纷复查案。检察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这4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在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为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遂邀请该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进行论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论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参加论证的梁慧星教授、云南省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等5名专家学者对案件逐一发表了意见。

  “专家们发表的论证意见观点鲜明、论证充分,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审查和办理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表示,将充分吸纳论证意见指导案件办理。

  2019年,云南省检察院聘任法学、金融、医学、建筑工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鉴定等领域专家学者74人,组建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进行“会诊把脉”,帮助解决案件中的专业判断、法律适用等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察智库”作用凸显,云南检察机关办理的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了专家学者的专业指导,对提升检察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