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江苏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基层巡讲”活动走进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宣传教育处二级调研员夏志华带领巡讲组两名检察业务专家送教进基层。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培训,区法院、公安和律师代表应邀参加同堂培训。
赵学武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赵学武主任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办理》为题,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背景展开,对本罪相关条文进行了具体解读,对2024年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几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及其理解难点、理论争议进行了介绍。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特点,总结了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常见的若干实务问题,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研究成果,为大家提供了一系列实操建议,为干警今后高质效办理好此类案件提供了指引。
张斌
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张斌专委以《指导性案例的办理》为题,通过指导性案例是什么、写什么、怎么写等方面,讲解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定义、特点及评选流程,并结合检例第81号、第98号两个案例的办理过程,为参会干警传授了注重平时办案规范、工作留痕、选择案件提前介入、共同打磨指导性案例撰写方向以及案例写作六步法等宝贵经验,对基层检察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及实践价值。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指导性案例更是生动的法治教科书。授课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巡讲课程内容丰富,既是干货满满的检察实务“操作书”,也是对法律基本理论的再梳理、再深挖,对于更新检察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大有帮助,将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实干的强大动力,努力办成更多精品案例、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