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英张松梅
河北省武强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廉政教育常态化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论述,树立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他们制定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进行责任分解。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党组成员签订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由班子成员带队与中心工作一起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票否决”事项,纳入科室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促进责任落实。此外,强化“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违纪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他们还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等情况的检查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纪检监察部门做到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调查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公、办案效率。
在推进廉政建设中,该院党组始终坚持“以我为尺,向我看齐”的原则,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燕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强化担当意识,做到敢抓严管。党组成员增强“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根据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