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75万余元、受贿267万余元 张吟丰龙浩
张功敏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龙浩)日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一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功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他人先后三次采取虚列机关食堂维修和培训中心房屋维修支出的方式,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3万余元。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张功敏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项目招标、违规获取承包经营权、土地收储补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7.5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功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功敏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张功敏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