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盐城市大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关于表彰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肖龙海获评“先进个人”。近年来,肖龙海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监督收监执行、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社区矫正违法违规办案数在全市领先,核查监督纠正脱管、漏管成效显著。今年6月份,被省院第五检察部抽调参加了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获得领导肯定。参与起草联合五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禁止令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办法》被市院第四检察部作为经验予以推广。撰写的《坚持“三三”模式助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提档升级》等多篇信息、宣传、调研被上级院简报等载体采用。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肖龙海同志获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表彰
2020-09-17 09:58:00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