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做过一百件好事,只做了一件坏事,就变成了坏人。一个人做过一件坏事,再做一百件好事,也难以变回好人。因为这中间,有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儿。
最典型最现实的例子,就是河南省驻马店的企业家石二群。他不仅身价过亿,而且还当选为市工商联副主席、县政协副主席和市政协委员。这些年,他热衷慈善事业,资助贫困学子,给灾区捐款,帮助村民们致富,还投资500万元,给家乡的村里修路和栽树,做过很多的好事。
然而,只因石二群和4名同伙于1999年12月在郑州抢过一次银行,最近就被抓起来了。他的身份,也由一个“大好人”,变成了一个“大坏蛋”。准确地说,自从十六年前抢银行那一刻起,石二群就变成了一个“大坏蛋”。此后,虽然他决心洗心革面,加倍努力,再做一个“大好人”。但无论如何,也做不回来了。
这个案例,很像世界名著《悲惨世界》中的男主角冉阿让。他只因偷了一个面包,就被判了五年徒刑。以后因为越狱,又被加判十四年。出狱后,冉阿让决心行善积德,做一个好人。他办工厂,帮穷人,收养孤儿,做了很多善事,并被市民们选为市长。但就因为过去那点劣迹,而遭到警察沙威的不断追捕。致使冉阿让不得不四处漂泊,在痛苦和孤独中度过晚年。读过《悲惨世界》的人,虽然大都同情冉阿让的委屈和悲惨,但也理解警察沙威的执著。因为法律的本质,就是严酷和冷漠。
相比之下,石二群就更恶劣了。他带着几个人,拿着几把枪,乘夜幕降临的时候,闯入银行,见人就打,见钱就抢,造成两人重伤,抢走现金200多万元。这样的罪行,是无论如何不能饶恕的。尽管此后石二群在自己的身上涂了一层层的“金色”,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东窗事发,就会石破天惊,所谓的“幸福生活”,也算走到了尽头。
在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两种人:一种是好人,一种是坏人,多数是好人,少数是坏人。而且在一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好人。在上小学、中学乃至大学时,大家的理想和目标,都是干好事,做好人,奉献社会,成就自己。没有一个人,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定在监狱。但为什么总有一些不愿意做坏人的人,最后成为了坏人?
有些人,是在头脑冲动的时候,由好人变成了坏人。每个成年人甚至未成年人,都知道偷盗犯法、抢劫犯法、诈骗犯法。但总有一些人,自以为很聪明,经常地想入非非,希望不通过艰苦的劳动,就获得巨大的成功。就像石二群这样,为了实现自己的老板梦,就到银行去抢钱,然后用这些钱做资本,去开发房地产。他的开发虽然成功了,但他屁股底下坐的,却是一个法律的火药桶,随时都可能爆炸。
也有些人,是在事业成功的时候,放松了警惕。我认识一个领导干部,出身寒门,经过多年的努力,才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他主政一方,干了很多的工作,做了很多的好事,对自己的要求,也一直非常严格。但在临近退休的时候,为了保持优越的生活,而收了一笔不该收的钱。结果前功尽弃,锒铛入狱,被判了十几年徒刑,连退休金都没有了。
所以说,好人变坏人,常常就是一眨眼的事。上午还在台上讲话,下午就被带走,晚上还在家里睡觉,早晨就被送进监狱。连在大街上散步的自由,都没有了。
坏人当然可以再做好人,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先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必须是公开的惩罚。既然你抢了或拿了不该拿的钱,就必须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的罪行。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先羁押候审,再拉到法庭上受审,然后送到监狱里接受改造。也许三年五年,也许十年二十年。等这些惩罚结束了,你才可以重新做人。
做一件好事,可能没有回报。而做一件坏事,代价却常常是十倍百倍。等你付出了代价,还想再做好人的时候,可能年龄和时势的变化,让你已经力不从心。所以很多人做了坏事之后,就一生被钉在了“坏人”的耻辱柱上。人们只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坏人,却已经忘记,他们在做坏事之前,也曾经是个很好的人。所以,要想不从好人变为坏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只做好事,不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