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曾擦肩而过,最终一往情深
2018-06-12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1995年在填报大学志愿时,爸爸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学新闻吧,做个记者,拿着相机可以到处乱拍,拿着话筒可以到处采访……”爸爸却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我看还是学法律吧,做人做事都得讲规矩,没有法律可不行。”法律是什么?我在懵懵懂懂的状态下,踏上了学法之旅。

  大学校园,法学院的师哥师姐,他们要么在考律师资格证,要么考研,班上组织大家统一报考法学本科,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融入到这么一支大部队中。大专院校的学生,都把自考本科看得很重。一年两次的自考,就穿插在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的空当期,自考书和课本轮流交叉上阵,我心中默默期许,本学期的课程最好和自考的科目能对上号,这样可以一举两得,各不耽误。可往往事与愿违,这样一个学期下来就得读上十几门法律科目,除了死记硬背,还是死记硬背,结果就是只知其然,不问其所以然。教室寝室都是琅琅的读书声,有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可直到我离开校园的那一天,我也没弄明白法律究竟是什么?

  就这样,我带着对法律肤浅的认识离开了大学校园,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把一沓沓法律教程塞进了尘封的记忆,几乎不去碰触。每年一次的“天下第一考”,我也只是作为一名过客,也只有当别人不经意地问起,你在大学是学什么专业时,我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曾经也是个“法律人”,曾经与法律擦肩而过。

  2001年,与我共事的彭老师因宅基地纠纷被其大嫂告上了法庭。彭老师知道我是学法律的,就委托我出庭应诉。翻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厘清了相关法律事实后,我知道从实体上无胜诉的机会,我就从程序上,以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交了答辩状,最后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结案。当我把裁定书交到彭老师手上时,他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一刻我的心一下子被触动了——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心已被什么东西牢牢地抓住了。

  2002年我重返大学校园,进入国家法官学院全日制研修班,继续我的学法之旅。老公说:“你就安安心心教好你的书,这不挺好的吗?你为什么还要去学习法律?”我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曾经与法律有过一面之缘,我不想再与它走失,就这么简单。”就这样我和许多莘莘学子一起坐在了同一间教室。我珍惜着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可是,五年来法律的变化太快了,五年前所学的法律大部分都已修订,怎么办?我还能像五年前那样,为考试而疲于奔命吗?我知道我不能。我扪心自问,我为何而来?我是为获得学历学位而来吗?我是为通过司法考试而来吗?我是为能寻到一个更好的工作而来吗?我知道通通都不是。我只为那一面之缘而来。肯定了自己的初衷,我放下包袱,不再仅仅局限于几本在手的法律教材,我每天都到图书馆,看法学著作,看那些法律人是如何看待法律;我参加模拟法庭的实训,看法律在生活中如何被实践;我到律所实习,看法律如何帮助身边人……

  我遨游在法律知识的大海中不能自拔,风卷残云地把各种法律书全部吞噬,渐渐地我悟出了法律的背后有那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思考,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已然爱上了它,仿佛一本本教科书,不再是那么教条了,而变得鲜活起来,每一个字都诠释着它与众不同的含义;渐渐地,我懂了,我明白了,法律原来是有魔力的,它深藏着那么多的故事,它不再是书本上硬邦邦的教条,不再是书架上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有了它,才能更好地服务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

  今天我有幸成了一名检察官,当我在讯问室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时,当我在法庭上与辩护律师唇枪舌剑时,当我把赔偿款送到被害人手上时,我想,这点点滴滴就是我用我所学的法律来诠释父亲当年口中的“规矩”吧!

  1995年的我,对法律一无所知,2002年的我,对法律略知一二,今天的我,对法律一往情深,我爱它看似无情却有情的豁达态度,我爱它看似冷冰冰的文字下,藏着一颗充满爱的心。与法律相识相知相守二十载,我才真正地把与我有一面之缘的法律作为我终身的伴侣,这是何等的荣幸,又是何等的幸福!它已然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流淌在我的血液中。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