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一法”的慰与憾
2018-06-12 10:37:00  来源:检察日报
   时隔4年,电影法终于又有了新动静: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决定将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无意外,人大常委会预计会在年内表决通过该法。该法被称为“我国电影产业的第一部法”,也是中国第一部文化领域的行业法,据说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筹划,2003年起正式起草,2011年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如今终于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具有里程碑意义。

  当下,我们确实需要一部电影产业促进法。虽然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发展迅速,电影票房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6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6%,但却陷入了“一边是票房破纪录,一边是口碑不及格”的怪圈,常被指“有票房,无质量”,是电影大国,却不是电影强国。有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则标志着国家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层面,我国电影产业将有一个相对健全的法律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

  根据该法,政府将降低从事电影摄制等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这必将激活电影投资与摄制,拓宽电影融资渠道;政府将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为电影企业提供支持——这也将减轻电影投资、摄制、发行等环节的成本压力。

  不过也要看到,这些激励措施或会进一步导致电影投资越发疯狂,竞争进入白热化,风险也就越高。这些年,我国电影业投资成了纯粹的“投机”,高票房难掩国产片整体亏损的尴尬——据报道,近年来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影片中,每年只有十分之一能在影院上映,就是这十分之一影片,也只有小部分能获利挣钱,且大多是投资上亿的大制作。如何保证既能刺激电影投资与摄制,又可避免电影业产能过剩,是有关部门应该重点考虑的。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虽降低了电影拍摄准入门槛,但是,有人与现行《电影管理条例》对比发现,该法中电影不得拍摄的限制内容有所增加,让人遗憾。我国电影一向被指题材狭窄、内容创新不足,其实与题材限制过多、审批条条框框过多、电影人不能触碰的地带多有关,要促进电影产业大发展,除在资格准入、融资渠道、扶持政策方面下功夫,还需对拍摄题材松绑,使电影题材尽量多元化。题材类型多样化与质量精细化,是电影大发展不可缺少的两翼。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未涉及分级制度,也是遗憾之一。虽然一些国家实行的电影分级并不能保证观众“按级观看”,有些片商会不顾分级制度向青少年推销暴力、色情电影,但我们可以为分级制度赋予刚性条款,片商、院线不遵从分级制度就予以处罚。分了级,就能让未成年人电影的创作者从源头上把好创作关,也能让家长给孩子理性选择适合观看的电影,还能给影片的题材限制与审查带来更多回旋余地,给电影人更多创作空间拍出更好的电影。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