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
2018-06-08 14:58:00  来源:检察日报

  星期六的早上,我骑上自行车,去了尚堂镇。

  微风拂面,天空格外蓝,心里也豁然开朗。顺着宽阔的柏油路,很快就到了尚堂镇检察室。检察室没有节假日,今天和往常一样,同事们在正常上班。刚到门口,走出二位衣着朴素,笑容灿烂的中年妇女,看她们这个表情,好似了却了一件心事。来到大厅,看到杜主任拿着一本卷宗,和一位抱着孩子的青年女子说话;马主任和小侯坐在庭台的电脑前,为两位农民模样的中年男子记录材料;戴着眼镜的小郑忙着接待来人。

  这时,进来一个二十六七岁,留着短发,身材高挑的小伙子。他疾步上前,一把接过青年女子怀中的孩子,亲了又亲,还痛哭流涕地唠叨着:“可见到你了,可见到你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一会儿,小伙子要抱着孩子去超市买吃的,女子也跟着一起走了。杜主任才向我说起这件事的原委来。

  小伙子叫李国胜,27岁,乐陵市李家村人。几年前,他在济南打工时爱上工友杨瑶瑶。不久,他们登记结婚,一年后有了儿子。儿子的降生没有给他们带来欢乐,反而增加了负担,两人隔三差五地争吵打闹,爱意越来越淡,最终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随时可见。这样,杨瑶瑶带着孩子,回了庆云县杨家村的娘家。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离婚后,杨瑶瑶有了新爱。她不想看到李国胜,也不想让他见孩子,就躲了起来。李国胜见不到孩子,就多次来她家,也经常打电话、发短信,杨瑶瑶始终避而不见,置之不理。李国胜恼怒了。

  2013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李国胜思子心切,又一次来到杨瑶瑶家。当时,杨瑶瑶的姐姐一人在家。面对李国胜的追问,姐姐一问三不知。

  这是不让见孩子啊!李国胜无可奈何地离开了。他来到村中的一家超市,买了几瓶啤酒,一边走,一边喝,看见村口竖着个石碑,他又气又急,便想在石碑上留下点痕迹,警告那些不让他见孩子的人。于是,他找来一根木棍,在上面用力划上:不让我见孩子,良心何在?等着吧,你们大难临头了。他划到这里,还觉得不够,又返回杨瑶瑶家,看到院门锁着,就爬墙入院,走进屋内,找到一张信纸和一支铅笔,写道:你们不让我见儿子,我很痛苦,我会让你们更加痛苦,等着吧,你们的末日就要来了!他写完恐吓信,放在桌上,又撩开褥子,呀!一摞钱。他没多想,拿过钱,装入兜内,走出屋。真凑巧,杨瑶瑶的大姐回来了。他对她说:“我是爬院墙进来的,给你们留下一封信,还拿了一些钱,你们仔细看看,好好地思量思量。”说罢,他快速地走了。

  那些钱整整五千元,是杨瑶瑶的大姐治病用的。她心痛那些钱,就报案了。两天后,因涉嫌盗窃,李国胜被警方抓获归案。

  几天后,检察室和侦监科联合对派出所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尚堂镇检察室发现了这起案件。探视,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宁和稳定,绝非小事,检察室应该管一管。杜主任想和杨瑶瑶聊聊。一天上午,他和同事来到杨家村,找到杨瑶瑶,说起李国胜,她伤心欲绝,泪水涟涟。待她平静下来,杜主任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思念亲人是人之常情。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法必依,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听到这些,杨瑶瑶感到吃惊,瞪大了眼睛。杜主任接着说,“离婚后,孩子的爸爸既有权利探视,又有义务抚养。通过探视,孩子能获得单亲家庭所缺少的另一份关爱,促进孩子身心健康。至于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由你们具体协商。”

  听到这里,杨瑶瑶低着头,含着眼泪说:“检察官,俺知道他是因为想孩子才做出的荒唐事,看在孩子的分上,俺家不坑害他,我去法院求情,不判他了,至于见孩子,他随时随地可见。”

  几天后,李国胜被释放了。在检察官的撮合下,今天上午,杨瑶瑶抱着孩子,早早地来到尚堂镇检察室,随后,李国胜也赶来了。父亲终于见到儿子了。

  又有人来了,检察室真忙。我不忍心打扰他们,就悄悄地离开了……

  (作者单位: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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