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检察制服的改革,头上那顶检察帽已离开我们有些时日了。但是检察帽带给我的自豪感与责任感,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忘。
1995年那个桃花绚丽的春天,我终于如愿以偿,穿上了威严庄重的检察制服。那天,当我从检察长手中接过庄严的检察帽时,一股幸福的暖流立刻在全身奔涌起来,激动的热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是啊,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亲手触摸庄重肃穆的国徽,颤抖的双手分明感受到了她沉甸甸的重量,仿佛手中握着的是一把法律正义之剑,教我去斩除邪恶。那段日子,我感到生命里的阳光格外灿烂,天天沉浸在骄傲和自豪的无比快乐幸福之中。
从此,头戴检察帽,身穿检察服,我一丝不苟地体味着检察官生活的雨夜和晴空,激情和平淡,悲歌和欢颜。我努力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去解读“检察官”这三个字的深刻内涵。
记得第一次穿着制服回家,在中巴车上刚好碰上两名扒手行窃,我毫不犹豫冲上去与之搏斗,最后在众乘客的帮助下,将扒贼扭送到了派出所。回到家里,妻子急忙找来湿毛巾将帽子上的血迹擦干,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变了形的检察帽恢复原状。三岁的女儿见我跟电视里警察叔叔穿的服装一样(其实检察服与警服是有区别的),高兴极了!她戴着检察帽到小朋友中间去炫耀,说她长大了也要像我一样去抓坏蛋。那晚,女儿连睡觉都不肯把帽子摘下,最后我许诺让她戴着照张相后才作罢。
在我看来,对检察帽的钟爱不是因为它能遮风挡雨,更不是因为上面的那枚国徽可以使我趾高气扬,而是因为戴上它,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荣耀与使命,多了一份责任与担当。那年我还在法纪科工作,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的下午,我和科长去一个偏远乡办案,到达当地乡政府后一打听,距离受害人家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科长二话没说,当即买来手电筒带着我们沿着笔陡的山路爬去。阴冷的山风刮在脸上隐隐作痛,当我们气喘吁吁赶到受害人家里时天已经黑了。调查取证结束已是晚上10点多钟,受害人家早已准备了香喷喷的腊肉,非要留我们吃饭和住宿不可,当时我们的肚子都在唱“空城计”,多想扒一口饭充饥啊!然而科长指了指头顶的国徽说:“我们是检察官,有纪律约束,不能在当事人家吃饭”。我们摸着黑连夜下山,回到乡政府时已是凌晨两点多钟了。后来,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当事人双方都夸我们检察帽没戴歪。
之后不久,检察制服改革,检察官将不戴大沿帽了,要与那顶陪我奔波几年的检察帽告别,我多少有些不忍,那天特地让妻子洗净帽子上的尘埃后,连同我依依不舍的情怀一起压放箱底。
年华东流,铅华落尽。如今,街上帅哥美女流行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帽子,但都无法激起我戴帽子的欲望。每当我见到存放在箱子里的检察帽时,心里总感到一阵热乎,不由自主思念起那段逝去的岁月。我想,今生今世值得怀念的,恐怕永远是头上戴过的那顶给我带来温暖与幸福、曾经引以为自豪的检察帽了。
(作者:牟伦祥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