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拿国家财政资金当“唐僧肉”,致使1300余万元政府财政资金被强制划扣。江阴市检察院查办拆迁领域系列窝案8件9人,集体腐败的背后,折射的是为官不正、为官乱为,以及监管机制的严重缺位。
2016年3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一场 “面对面”案例剖析会。面对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拆迁领域170余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胡洪平检察长掷地有声地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方是为官之道,滥作为、不作为、拿卡要,检察机关都要坚决依法查处!”
从这场涉及拆迁领域的“面对面”访谈式案例剖析会上,记者了解到,江阴市检察院为办理此案成立了专案组,通过前期缜密调查仅用时10天,就查办了申港街道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强制执行划走1315万元财政资金
2013年10月,江阴市检察院反渎局摸排案件线索时得知,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摊上“大事”了:1315万元的财政资金被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和锡山区法院强制划扣!
政府缘何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被划扣的财政资金有无可能挽回?多年的职业敏感促使反渎局局长诸梦莺做了进一步调查。
时间回到2012年5月,江阴市打造的重点工程——贯穿南北、直通长江港口的海港大道建设正式启动。凯弘医药是建设范围内一家较大规模的需要拆迁的企业,具体负责凯弘医药拆迁工作的是临港经济开发区申港街道拆迁办。此时的凯弘医药已是负债累累。较大的有两笔,以土地和房屋作抵押的665万元贷款,以及在小额贷款公司欠下的650万元。
2012年3月和5月,凯弘医药的土地和房屋先后被无锡市锡山区、南长区法院查封。拆迁工作开始后,同年5月18日,锡山区法院向申港街道拆迁办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抵押和查封情况,申港街道拆迁办在前期对凯弘医药的资产权属进行会审确认时已查清,也在情况汇总表上作了注明。
2012年7月31日,申港街道同凯弘医药签订了总额2028.8万元的拆迁协议,并依拆迁进度支付。
然而,2012年8月1日至9月17日,短短50天不到的时间内,凯弘医药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先后数次共领取拆迁资金1933万元。而这些钱又很快被凯弘医药偿还了别的债务。
已经抵押和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被非法处置,致使本应由凯弘医药拆迁资金清偿的债权无法实现,凯弘医药又无其他资产可供清偿。2012年9月,南长区和锡山区法院遂要求申港街道代为履行。申港街道作为临港经济开发区下属单位,本身并无独立的财政权,临港经济开发区只能将1315万元财政资金划转至法院账户。
这一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的事实逐渐清晰,负责凯弘医药拆迁的临港经济开发区申港街道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俞卓人、组员张兴龙、何金果等人进入了江阴市检察院反渎局的视线。
2016年3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就申港街道拆迁腐败案召开 “面对面”案例剖析会,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具针对性。
多重把关形同虚设
据承办此案的侦查员唐俊杰介绍,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拆迁款的发放本来有着严格的程序,临港经济开发区制定并下发了具体详实的拆迁方案,拆前先期对拆迁企业的资产权属进行调查确认,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协议签订后,拆迁资金的支付先由何金果、何国平等人初步审核,后报张兴龙、俞卓人审核;纪检部门还聘请了审计公司全程进行跟踪审计。
然而,再好的制度设计,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拿国家财政资金当“唐僧肉”的人面前,也会变得形同虚设。
在与凯弘医药签订拆迁协议后,俞卓人、张兴龙、何国平明知凯弘医药的土地及房屋已被抵押和查封,根本无法交出土地证、房产证,仍受凯弘医药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等请托,徇私情,违规支付凯弘医药拆迁资金。在抵押银行和查封法院派人到拆迁办当面要求停止支付凯弘医药拆迁资金、开发区及申港街道主要领导明确要求不得再支付的情况下,俞卓人、张兴龙等人仍未采取停止支付措施,与何金果、何国平等人欺上瞒下,加紧违规支付。
更有甚者,何金果在明知凯弘医药不符合拆迁资金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超越职权,强行从凯弘医药拆迁资金中划扣50万元归还凯弘医药法定代表人欠自己的私人借款,并在收受贿赂后,受自己拟退休后任职的某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请托,又强行从凯弘医药拆迁资金中划扣303万元归还该投资公司的借款。
成立专案组开始收网
经过半年的外围调查,渎职犯罪的事实基本查清,江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新遂决定成立由反渎、反贪、预防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组成的专案组,彻查申港街道拆迁背后的腐败犯罪,收网行动开始了。
2014年6月6日,专案组首先电话通知张兴龙接受调查。张兴龙到案后,未等侦查人员出示完证件,就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叠纸,故作镇定地说:“我知道你们找我什么事情,你们真的搞错了,我把凯弘医药拆迁的情况详细跟你们汇报一下……”
然而面对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证据,张兴龙反复酝酿的说辞也没了用武之地,脸一下子涨的通红,汗珠渗了出来……张兴龙很快交代了收受拆迁企业老板近2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说:“我还有渎职行为,我还有渎职行为……”
张兴龙还不经意说出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关注,海港大道建设拆迁时,另一被拆迁企业江阴某服装公司的老板曾当面向他和俞卓人、张秋度(申港街道于门村书记,负责该企业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请求在评估审定的拆迁补偿费基础上增加60万-80万元补偿款。仅仅几天后,申港街道就和该企业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金额足足提高了500余万元。这也正切合了专案组外围调查发现的疑点:该企业拆迁的厂区一角,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却超过对整个厂区的投资。
侦查员很快查清,为感谢俞卓人和张秋度在企业拆迁上的帮助,拆迁结束后该服装公司老板送给两人每人20万元。
另据张兴龙供述,2012年6、7月份,拆迁企业江阴市某仪表有限公司在拿到拆迁资金后,通过张秋度送给其10万元以示感谢。侦查人员判断,在该仪表企业拆迁上,比张兴龙作用更大的俞卓人和张秋度肯定也收受了贿赂,专案组遂加大了对该仪表公司拆迁补偿程序的审查力度。
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主动到江阴检察院自首。原来,该仪表公司为了获得本无法得到的隐蔽工程补偿款和提高评估审定的拆迁补偿金额,多次请托俞卓人、张秋度、张兴龙帮忙。事后,何某送给张秋度50万元表示感谢,并委托张秋度把其中的部分钱款转送给俞卓人和张兴龙。张秋度事后送给俞卓人和张兴龙各10万元,留下30万元个人使用。
最后,专案组果断传唤张秋度到案,后查明张秋度先后收受拆迁企业老板贿赂7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眼看大势已去,该起窝串案中级别最高的俞卓人投案自首,主动供述了受贿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江阴市法院对临港经济开发区申港街道系列拆迁案件相继作出判决:俞卓人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张兴龙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何金果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何国平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张秋度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武月龙 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