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空心思,为受贿编织一件理财的外衣。然而受贿不是理财,两者唯一的共同点在于获益都要付出相应代价。理财的代价是市场风险,而受贿的代价远不止此。
两年时间100万直接变成300万。不要以为这是什么商业蓝海,或许只是犯罪的泥潭。原建湖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梁爱军深陷其中。
2009年正是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年代。火爆的楼市甚至蔓延到了乡镇,不少开发商躺着就把钱赚了。刚刚40出头的梁爱军,此时已经是恒济镇的镇长,经常与一些前来投资的开发商打交道。何劲光是其中之一。
何劲光与梁爱军早在1995年就认识了。当时梁爱军是县工业局的副股长,何劲光是乡镇工科站的办事员。后来何劲光下海赚了不少钱,梁爱军的仕途也是越走越顺。两人政商之路虽异,关系却一直不错。
2009年7月的一天,两人到茶社喝茶,天南海北地聊了一个下午。何劲光说自己在南京、淮安、大丰都有工程,提出想到恒济镇搞商业地产开发,请梁爱军帮忙看看有什么合适的地段。出于招商引资的目的,梁爱军邀请何劲光有空到镇上考察考察。
在梁爱军的全程陪同下,何劲光看中了镇中心幼儿园东侧的一个地块。没过多久,这个地块就在县国土局挂牌出让了。当年底,何劲光以255万元的底价,顺利拿下这块5000多个平方的黄金地段。因为紧靠着恒济镇中学、小学和中心幼儿园,项目命名为“学府嘉园”。
2010年3月,梁爱军被提拔担任钟庄镇党委书记。虽然离开了恒济,梁爱军却一直在“关心”这个项目,为何劲光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何劲光清楚地知道,没有这位领导朋友的关心和帮助,自己在恒济镇的这个项目,不会如此顺利。正在何劲光纠结以何种方式表示感谢的时候,他的这位领导朋友主动向他开了口。
梁爱军称自己的弟弟梁爱国手上有些闲钱,问何劲光项目上还缺不缺资金,可以放给他,请他帮忙“理财”,有钱大家一起赚。何劲光摊子铺得大,送上来的钱哪有不接的道理,何况是自己的“财神爷”送来的,当即表示同意。没过几天,梁爱军便约他在茶社见面,直接称给他100万,两年后连本带息还300万。
此前何劲光对梁爱军说过自己在外面拿钱,一般是月息2分,没想到梁爱军不按套路出牌,又翻了一番。不过想到“学府嘉园”少说能赚个几百万,何劲光还是勉强答应了下来。几天后,梁爱军先凑了50万元,约何劲光再见面,给了他10万元的现金收据,剩下的40万从银行转账。按照梁爱军的口述,何劲光现场打了一张150万元的借条给他。
其实这些钱压根不是弟弟梁爱国的,除了那10万元是以购房的名义借的,剩下的40万元都是梁爱军自己的积蓄。过了两个月,梁爱军让妻子从银行贷了31万元,里里外外筹了18万元,连同家里的1万元购物卡,又凑了50万元给了何劲光。
梁爱军清楚地知道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为了避免何劲光将来翻脸不认账,梁爱军收回了上次的150万元借条,让何劲光重新开了4张75万元的借条,出借人为弟弟梁爱国和连襟吴作城,约定的还款日期分别是2012年的9月10日和2013年的1月10日。为了掩人耳目,何劲光按照梁爱军的要求,写了两份“借款说明”,特别强调“此借款无利息,系朋友间相互支持”。
到了2012年8月,第一笔150万元很快到期。梁爱军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何劲光。何劲光资金周转有些紧张,想缓一缓。梁爱军称延期可以,但是要按照月息3分计算本息。
2013年1月,第二笔150万元到期。梁爱军再次打电话给何劲光要钱。何劲光说先还150万。
尝到“理财”甜头的梁爱军,盯着何劲光还钱。除了两年前约定的150万元,还有此前延期5个月的利息22.5万元。期间,何劲光又再次跟梁爱军借30万,按照月息3分复利计算。至此,梁爱军借出的100万元几经转手,像变魔术一样变成了330多万元,其中超出正常民间借贷利息的金额为124.0854万元,而梁爱军付出的只是自己手中的权力。
至于为什么要以所谓理财的方式,梁爱军坦陈:“我经常看到一些领导干部因为受贿出事,我就非常注意这一点。我当时认为换一种方式,像通过借款拿高额利息的方式要安全些,目的是尽量避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事与愿违,梁爱军眼中“安全些”的行为同样被法院认定为受贿,数额就是超出正常民间借贷利息的124.0854万元。2016年12月30日,建湖县人民法院以梁爱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文 王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