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个县委书记
2018-05-16 17:07:00  来源:
 

徐超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与用地有关,有近三分之一与干部任用权力有关。

10月上旬,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副主席李纯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李纯涛的落马,多少让人想起了一年前被判入狱的该市另一位政协副主席徐超。

1958年出生的徐超是盐城滨海人,曾任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中共射阳县委书记、盐城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2015年8月,徐超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及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土地"大佬"

判决书显示,徐超受贿主要是利用服务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及调整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总共收受、索取39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3万余元。

徐超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与用地有关。

就检察机关掌握的事实而言,徐超的第一笔贿赂款,发生在2004年,当时,他还在盐城市亭湖区担任区委书记。某公司老板,为了在企业改制、用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当年春节前,送给徐超1万元现金;之后几年,又送去了2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

2007年,徐超调任射阳县委书记,贿赂款越滚越多。徐超的犯罪事实主要就发生在射阳县委书记任上。

建筑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了在企业用地、环评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2009年至2010年间送给徐超7万元;某公司经理李某为了在建设复工、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2008年至2012年间送给徐超5万元;某公司董事长陶某为了在企业用地方面谋取利益,2009年至2012年送给徐超3万元;某公司总经理陈某为了在企业用地方面谋取利益,2009年至2011年送给徐超2万元。

射阳是农业大县,有2000多平方公里的县域,上百万人口,再加上百公里海岸线,百万亩滩涂地,资源丰富,发展后劲足,是开发商竞相争逐的"宝地"。

2014年,射阳官场呈塌方式腐败,几个月间十来名官员被查。据媒体报道,被查的官员大多数与该地一块建设地皮有牵连。徐超的落马也与此有关。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在查办中共射阳县委原常委顾为何(已判刑)、县住建局原局长刘旭(已判刑)受贿案时获得了一条线索,行贿人施爱华(已判刑)也曾向时任盐城市政协副主席的徐超行贿。

施爱华的公司,正是上述地皮的承建方。

2011年,射阳县政府机关决定搬迁,将县直机关大院腾出来供房产开发。机关大院位于县城中心,地段好、位置佳,房子造起来就能赚大钱。招标公布后,引来全国各地多家房地产企业。最终中标的却是射阳当地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开发企业。

其实,从2011年开始,施爱华就开始向徐超送红包。当年春节,送去了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之后两年,又分别送去了20万元现金。也正是施爱华的大手笔,徐超拍板,这块地皮由施爱华的公司开发。

在徐超的受贿款中,共有两笔较大的数额都是40万,一笔来自施爱华,另一笔来自李乃杰(已判刑)。2011年至2012年间,李乃杰承建了射阳县两个大型项目,为了能提前施工、少缴土地出让金、工程款尽早结算,先后送给徐超40万元现金,以及一副《诸君一笑图》。

《诸君一笑图》为当代著名画家黄永玉的作品,纵31厘米,横402厘米。据李乃杰供述,算上《诸君一笑图》,他共买了两幅画,总共花费20万左右。有意思的是,这幅画在被检察机关查没后,经鉴定为赝品,价值为4500元。更有意思的是,2016年5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幅画进行司法拍卖,虽然已明确标明赝品,但丝毫没有阻挡住书画收藏者的热情,最终,被一名竞买者出价10.09万元购得。

 

索贿消事

徐超收受的贿赂中,最大的两笔均为索贿,金额全都是50万。

从2004年开始,徐超和一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2009年,事情败露,该名女子的丈夫叫嚣着要去举报徐超。经过中间人协调,决定私了,由徐超赔偿该女子丈夫100万元。

徐超家的财政大权一直由妻子掌管,妻子的态度是:"你自己惹的麻烦,自己解决。"

徐超自己也承认,舍不得从自己家里拿出这笔钱。于是找到了和自己关系不错的两个老板,翟某和朱某。

为什么要找这两个人?徐超解释,朱某和翟某的公司都是地方上的知名企业,有实力出这个钱。徐超平时对这两家企业也比较照顾。最重要的是,这两个老板的"素质"不错。言下之意是,这两个人口风紧,不会把这个事说出去。

翟某和徐超是旧相识。早在徐超担任盐城市亭湖区委书记时,两人就已认识,徐超帮翟某的公司解决了不少问题。有一年,翟某的公司承接了一项工程,施工现场横出了几根电线杠,工程进度受到阻力,徐超专门找到管委会协调解决。2007年春节,翟某开始给徐超送红包,当时送去了1万元现金。几年来共送给徐超7万元。

徐超找到的另一个人,是射阳的纳税大户朱某。从2008年到2013年,朱某共送给徐超13万元现金。

徐超对朱某也是照顾有加。朱某的公司职工闹事,徐超第一时间打电话安排警力处置;朱某公司的项目出现资金问题,徐超拍板给他安排了两三千万的过桥资金;对于朱某公司承接的工程,徐超更是多次在县委常委会议表示, "该公司实行优惠政策","全力加快推进该公司的项目建设,并解决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徐超分别找到朱某和翟某,告诉他们自己想在南京买套房子,需要各借50万。徐超在向朱某借款时还特意交代,这是咱俩之间的私事,不要从单位账上走,不要让别人知道。

在向朱某、翟某借钱的同时,徐超曾向两位专门打了借条,但是并未列明还款日期和利息。直到2014年3月,在徐超知道二弟徐海峰被调查后,向朱某和翟某退了这笔款。

承办人介绍,在徐超借款的几年里,徐超家里一直有还款能力,却始终不见还款,徐超本人主观上也存在不想归还的故意,因此并不影响索贿罪的认定。

 

卖官书记

作为县委书记,徐超掌握着全县干部调配任用大权。在被认定的350余万元受贿款里,有近三分之一与这项权力有关。引发徐超案的该县住建局原局长刘旭,就曾向徐超行贿13.5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9至2014年间,共有22人向徐超行贿,行贿时间基本在春节期间,理由都是"拜年"、"表达心意"。这也是徐超一直为自己辩护的地方,他认为这些钱不能认定为受贿款,只能算是违纪性质的非法收入。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徐超作为县委书记,对所属干部的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调配具有决策、决定权。"虽然这些送钱的人,并没有明确说明具体请托事项,但是无论是收钱的徐超,还是送钱的这些人,都对送钱的原因心知肚明。"

事实证明,但凡给徐超送过钱的人,都或多或少得到了职位的升迁。

某局长勤勤恳恳干了多年,虽说也有政绩,但就是原地不动,一直是科级干部。从2009年开始,分10次给徐超送去了7.3万元的红包,期间被调为副县级。

一位曾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官员曾向某媒体直言:买官卖官几乎是心照不宣的潜在规则。甚至什么级别什么价码,都有不成文的地下行情。其透露,某乡镇干部多年位置没动,通过亲属向徐超送了共计10万,后来如愿进了县城某局。

据了解,徐超的二弟徐海峰被当地人戏称地下组织部长,许多买官卖官都由他弟弟收钱。2014年11月25日,徐海峰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就检察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徐超不是一个贪财的人,他收受的所有贿赂款,均交给妻子管理,对奢侈品也无爱好。但是,他为什么会走上贪腐路呢?

徐超在忏悔书写到,"权力观失衡,是走上违法犯罪的内在诱因。"据了解,徐超2001年担任县长,2003年担任县委书记,此后的仕途一直在这样的岗位上徘徊不前,让徐超的心里很不舒服,开始有了"别的"想法。

承办检察官介绍,从政之前,徐超做过中学老师,对名和权看得较重。接受调查期间,徐超多次夸耀自己的政绩。据了解,主政射阳时,徐超出版了一本《徐超文选》,专门汇总他的各种讲话。

 

当好县委书记不只是县委书记一个人的事

文﹥曾亚波

徐超虽然在政协副主席任上落马,但他的受贿犯罪主要还是发生在任县委书记期间。这再度引发公众对县委书记这一职务廉洁性的关注。

徐超在忏悔书写到,"权力观失衡,是走上违法犯罪的内在诱因。"徐超从2001年担任县长,2003年担任县委书记,此后的仕途一直在这样的岗位上徘徊不前,让徐超的心里很不舒服,开始有了"别的"想法。

曾获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的中共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在获评优秀后不到两个月,就晋升为江门市委常委,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同时兼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但10 月 21 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宣布以涉嫌受贿罪逮捕王积俊。

提拔快慢不是腐败的理由,书记的权力有没有得到真正的制约才是关键。

凡是腐败的县委书记无不是权倾一时,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可"一锤定音"。干部提拔中的组织考察、常委会等程序看似关卡重重,其实最终体现的多是书记的个人意志。

一些腐败的书记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名,大则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决定政府的大政方针,小则可凭个人好恶任免政府机关负责人。"一把手"体制的弊端在县委书记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

县级城市的发展,是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县委书记是党治国理政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县委书记腐败问题也早已引起高层关注。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谈到,"县委书记责任不小、压力不小,要当好县委书记不容易。"他还提出了四点新要求: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既要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作用,更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的权力。必须有效化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高度集中,科学划分党政权力的界限,将附着在县委书记手中的财权、物权和事权剥离归还给政府,使书记远离具体的权力执行事务;明确县委班子的票决权,特别是县委书记在用人上的职权范围、规则和程序、应负的责任;进一步推广"党代表常任制",探索党内弹劾性质的制度。

(曾亚波,反腐败专栏作家,微信公众号"亚波评论"主笔。)

                             (责编 华东)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