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岂能建厂房?
2018-05-16 17:05:00  来源:
 

 

非法占地建厂

韦小荣是镇江丹徒区某五金公司的老总,公司在他的经营下一直红红火火,赚得盆满钵满。可随着规划调整,公司原厂房被政府依法拆迁。为了能维持低成本运营,韦小荣四处托关系、找门路,打算租赁农田,重建厂房。

近年来,国家为了解放农业生产力,鼓励基本农田转租,但是租赁方不得改变土地性质。韦小荣的"努力"能实现吗?

2014年6月,韦小荣找到某村组的生产队长韦思帮忙,韦思虽然知道韦小荣租赁村里基本农田建设厂房是违法的,但是想着正好有块地离村较远,耕种不方便,村民种植意愿也不高,于是全力撮合,村民基本同意将土地转租。

就这样韦小荣成功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双方约定:韦小荣公司租赁该土地26.5 亩,用于建设厂房,每年租赁费用是2.33 万元。接着,平整土地,建设厂房,一切都顺风顺水,直到谢红顺前来巡查。

谢红顺是镇江市国土局丹徒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自1994年起一直在国土系统工作,熟知国土法律法规,执法经验丰富,是名副其实的"老国土"。

作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谢红顺承担对全区土地违法行政案件进行巡查、立案、处罚、移送犯罪线索等工作职责。例行执法巡查中,他发现了韦小荣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发给韦小荣一份停止施工通知书,扔下一句"等候处理通知"就走了。

韦小荣一听吓了一身冷汗,不仅自己的厂房可能保不住,人也可能要进监狱。 "解铃还须系铃人",韦小荣思虑再三,感觉这事还得请谢大队长帮忙。

 

逃避处罚,生财之道

经过多方打听,韦小荣的获得了谢红顺的联系方式。电话拨通后,韦小荣将自己的窘境哭诉一番:"请谢队长帮帮忙,必有重谢!"谢红顺说:"那见面聊吧。"

2014年11月份的一天,韦小荣与谢红顺约在某小区见面。见面后,韦小荣就把事先包好的20000万元现金,双手奉上,说:"我建设厂房的事情还需要谢队长多多关心,这里一点小意思,你收下。"谢红顺也没推辞。

收下后谢红顺向韦小荣面授机宜:"你不要担心,回去把你租赁的土地分解为两户,这样每户非法占地面积就低于5亩了!之后的事情,由我来处理,保证你的厂房不会被拆除。"

明明是涉嫌犯罪,怎么在谢红顺口中显得轻描淡写呢?原来在以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谢红顺也摸索出些"旁门左道"。按法律规定非法破坏耕地5亩是红线,超过5亩就涉及刑事犯罪,国土部门无权处置,发现后必须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是一般低于5亩的就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由国土部门对违建户进行行政处罚,要求违建户缴纳罚款和限期拆除违建.但是由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往往得不到违建户的执行,而国土部门又无权强制执行,因此此类案件很容易不了了之。

回去后,韦小荣按照谢红顺的主意,以其女婿邹明和自己的名义签订了一份虚假的租赁协议"拆分"土地。接着,谢红顺亲自带队对韦小荣、邹明非法破坏耕地现场进行勘察。测量韦小荣破坏耕地面积3.47亩,邹明3.46亩,都没有达到5亩的红线,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二人进行行政处罚。

之后,谢红顺又虚开停工通知书,伪造了对邹明违法用地处罚的全过程。在谢红顺的一手操作下,韦小荣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行为,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谢大队长通过这种将违法用地"化整为零"的手法,帮助违法用地者逃避刑事处罚,成了他的生财之道。2013年至2015年,谢红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6.05万元和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帮助4名违法用地者逃避刑事处罚。

难逃法网

在谢红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韦小荣自以为后顾无忧,变本加厉地租赁、破坏耕地,违规建设厂房。

2014年年底,韦小荣破坏耕地的情况被国土勘测卫星发现,上级主管部门随即将勘测卫星图片反馈给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该局遂组织人员勘查韦小荣非法占地现场。经测量,韦小荣非法破坏耕地面积达12.34亩,邹明3.46亩。最终,韦小荣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违规建设的厂房,也被依法拆除。

2015年4月,丹徒区检察院侦监部门检察官在翻阅卷宗时发现近期丹徒区发生了多起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这里面会不会存在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渎职?"遂将线索移交反渎局,反渎局立即展开初查。

反渎局侦查干警在调阅国土局行政执法卷宗时,发现邹明行政处罚文书编号与存根登记去向不一致,"可能存在作假嫌疑"。

检察干警前往看守所提审韦小荣等人。韦小荣很快将其与谢红顺共谋拆分土地的事实和盘托出。

2015年4月21日,谢红顺被丹徒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6年6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谢红顺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5年12月14日,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韦思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韦小荣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目前,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违规侵占的农用地也均得到了修复。

通过办理谢红顺腐败案,检察机关发现个别基层干部'助纣为虐'现象突出,蛊惑群众非法牟利。有些村民小组及村干部明知出租的土地并非从事农业项目开发,而是用于其他建设,但为了小集体利益,仍违法出租转让土地,整个过程与承租人内外配合,为违法用地大开方便之门,一些村干部和村民对非法占用耕地采取默许甚至"积极配合"的做法。

在发给国土部门的检察建议中,检察机关提出,应建立土地巡查员制度,加强与乡镇政府、基层村组的联系,强化日常巡查,实行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除谢红顺外,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责编 梁爽)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