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孙曦:摇啊摇 摇进牢房泪空垂
2018-01-24 09:49:00  来源:
 

  忏悔人:孙曦 

  原任职务:江苏省射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判决结果:2015年3月12日,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3月至2014年初,孙曦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我是一个有30多年工龄、入党25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组织的精心培养下,我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一个副县级干部,我本应倍加珍惜,勤奋工作,可是,近几年特别是到射阳经济开发区工作以后,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奉献意识日趋淡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扭曲,自己的行为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准则渐行渐远。 

  回首这几年的工作、生活,我结交了一些生活上奢靡的所谓“朋友”,被“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思想所俘虏,贪欲逐渐挤满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不知不觉中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担任射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一方面不顾财政状况和实际需求,大拆大建,过度举债兴建豪华办公楼等设施;另一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为建设单位谋利,收取巨额贿赂。对我来说,大搞工程建设是“一举两得”,不仅为自己的政绩加分,还能成为谋取私利的“摇钱树”。 

  今天的我,给党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让组织蒙羞,给公务人员的形象造成损害,我无地自容。我不知道自己今后有何脸面去面对多年来辛勤培养教育我的师长,有何脸面去见曾经高度信任、全力支持我的干部职工们。在失去自由之后的反省中,我认识到:人的名节最重要,自由最宝贵,奉献最幸福,守法最光荣。 

  我无数次隔着铁窗望着外面的天空,回想起自己曾经在各个岗位为党的事业与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岁月,为自己从此永远地失去这个资格潸然泪下、痛心疾首!在夜深人静的监房,我夜夜都会想到年近九旬、因病卧床的母亲,智障的大哥和刚刚步入社会的女儿。每天夜里,魂牵梦绕我的是母亲摇着空了的药瓶要我去给她买药的叮嘱;梦见大哥拽着我的衣角,让我陪他出去逛逛的身影;梦到与女儿在一起读书看电视的情形……每一天我都在与亲人的相见中惊醒,以失魂落魄的惊悸、悔恨交加的泪水,迎接一轮又一轮升起的朝阳。当看到女儿在在押人员入账单上的签名时,我万万没有想到,女儿的第一笔工资竟是给她父亲在牢狱里使用。每当想到亲人们因我犯罪而在他人面前抬不起头的窘境时,撕心裂肺的痛楚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今天的我,虽然明白了忙忙碌碌的工作最让人向往、清清白白的为人是给亲人们最好的礼物、粗茶淡饭的日子最使人惬意的道理,但这一切都悔之晚矣!我真诚地盼望所有的公务人员以我这个反面典型为鉴,走好人生每一步,享受美好生活的每一天! 

  (原标题:把大拆大建、举债兴建豪华办公楼当成谋求政绩的捷径、谋取私利的“摇钱树”——摇啊摇,摇进牢房泪空垂)

  编辑: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