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风娟
本报讯(记者孙风娟)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类案分析报告指出,2022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300余人。“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不断增长,已对我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乃至网络秩序、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峻威胁。”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大有可为。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持续高发,尽管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了长期重点专项打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高发态势,但由于犯罪成本低,案件仍屡禁不止,并不断呈现出新变化。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最高检也下发通知,要求聚焦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个人信息安全溯源治理方面的优势,积极履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线索移送、同步介入、人员协作、会商研判机制,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量的大幅增加,对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构筑保护个人信息的‘防火墙’具有重要意义。”张慧代表对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发挥的作用予以肯定,同时进一步提出建议。
张慧代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应当把握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合理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重点打击有组织、有规模的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三是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民事救济、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