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9月14日上午,全市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线索研判现场会(南片)在大丰区检察院召开。会议由盐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玉刚主持,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科科长程海明、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沈为志、盐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玲玲,开发区、亭湖、盐都、东台、大丰等基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大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兴俊出席会议。
线索研判会上,张玲玲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情况,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案例;开发区、亭湖、盐都、东台、大丰等5家基层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重点围绕洗钱案件办理及线索情况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汇报;沈为志副大队长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在手洗钱案件线索情况;程海明科长对洗钱案件线索逐一点评;与会人员还共同对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如何形成打击合力展开研讨交流。
在广泛听取参会同志的发言后,李玉刚主任就加强配合协作,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升认知,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综合运用引导侦查、立案监督、追加起诉等手段,对洗钱犯罪依法准确认定、依法严厉惩处。二是要深挖线索,精心研判。充分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判线索,提升案件线索转化利用效率。紧盯关联犯罪,在办理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和其他下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梳理洗钱犯罪线索,切实加大对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三是要凝聚共识,联动打击。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侦查机关、人民银行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预防宣传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凝聚行政司法专业化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