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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2021-12-02 11:14:00  来源:大丰检察  作者:肖龙海

  “通过你们检察机关的监督,我这次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外出洽谈业务获批还成功签订了一份价值150余万元的订单合同,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今后我也会更加遵守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矫正,不给你们添麻烦。”该企业销售负责人吴某某向检察干警表示感激。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执检干警走访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过程中,民营企业销售负责人吴某某向该院执检干警反映,许多外地销售业务需本人外出洽谈签订合同,但因其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处于社区矫正期间,外出洽谈业务受限,希望检察官能提供帮助。

  检察干警了解事情经过后,一方面主动与区社区矫正局进行沟通协商,并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政策法规宣传、严把申请证明材料及外出条件关、完善外出期间监管配套措施等方面向区社区矫正局制发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向吴某某告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企业经营外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申请外出的条件及外出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

  在该院干警的努力下,吴某某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社区矫正局审核后得以顺利外出,依法保障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的合法权利,也间接促进了盐城市大丰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该院不断深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涉民生重点领域工作紧密结合,让办实事成果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糟心事。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