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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检察释法说理化解邻里矛盾
2021-11-25 10:28:00  来源:大丰检察  作者:陈国栋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据悉,该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受雇于原告王某,朱某在田地操作拖拉机种植小麦时,误伤在一旁跟机作业的王某。经鉴定,王某右小腿受伤达重伤二级。王某多次与朱某沟通均没有谈妥赔偿数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该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层面可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但因二者系同村近邻,日常相处多,对簿公堂易影响邻里和谐关系。承办检察官遂多次登门与二人沟通,最终朱某主动认错并积极进行赔偿,获得王某的谅解,二人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对朱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远亲不如近邻”。承办检察官表示:“案件发生因机械操作不当引起,检察机关全面客观审查案件后,调解协商、以案释法,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仅促进了邻里和谐,更彰显了司法温度。”此外,考虑到王某小腿受伤,日常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检察官随即申请司法救助,目前,救助金已如数发放。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