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李灼日
●原任职务: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9年7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灼日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9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574万余元,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11年至2017年间,李灼日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及工程款拨付方面为刘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等人好处费230万元人民币、56万美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574万余元。
从博士院长到医疗专家再到阶下囚,我走出了令人费解的人生三部曲。这其中包含了自己的青春激情、志向抱负和贪婪堕落,也夹杂着复杂情感。如今,昔日的自由、辉煌和家庭幸福已成为过眼云烟。
往事不堪回首。我出生于1959年10月,湖南省安仁县人。从小奋发读书,成绩始终名列前茅,直到获得博士学历。2010年8月,我被调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当院长,一时间成了同学朋友中的佼佼者。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任职前期,我工作成就显著,2012年医院党委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争先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肝、肾移植等技术获得多个省内第一。
应该说,党和人民给我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大舞台,我自己却忘了初心,忘了使命,见利忘义,收受贿赂,自导自演了一出出卑劣的丑剧。当上院长后,耳闻其他医院领导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基建工程项目等渠道中收受回扣,自己也开始跃跃欲试。加之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经销商和部分工程领域老板也把寻租的目光落到我身上,甚至一些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也来找我。从此,我开始飘飘然了,认为自己辛劳奔波、克勤克俭奋斗了大半辈子,也该在生活上改善一些了,家人也该跟着沾点光。
殊不知,正因为自己思想的蜕变,迎合了药品、医疗器械经销商和工程领域老板的心理,以至于自己将党纪国法抛到脑后,心安理得地收受贿赂,最终步入犯罪的歧途,成为人民不齿的罪人。每次想到这些,真是悔不该当初法纪意识淡薄、不接受监督,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身兼党委书记和院长两个职务,位高权重。我以院长负责制为借口,在医院说一不二。这样,吸引了别有所图的商人千里追随而来,投我所好,为我提供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想吃湘菜,专门给做,甚至“打飞的”亲自送上门。
就这样,时间长了,习惯成自然,就慢慢放松了警惕,混淆了情与法的界限。“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后来,我主动把围着自己转的商人介绍给医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吃喝玩乐。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下,我的思想防线从吃吃喝喝开始逐渐被击破,一步步被不法商人拖入犯罪的泥潭。
“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是我咎由自取。自己从一个农村孩子走上领导岗位,十分不易,因一念之差走到这样的地步,非常懊悔。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我希望能以我为反面教材,一个人不管作出过多少贡献,只要触犯法律底线,就逃不脱法律制裁。最终,为自己所犯罪行付出沉重代价。”
(本报记者李轩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