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上午,潜逃海外17年之久的红通人员刘梦平因涉嫌受贿罪在市一中院受审。曾担任国企会计的刘梦平伙同他人先后收受好处费600余万元,接受调查时潜逃海外,更名改籍,去年再次入境时被抓获归案。
派驻香港 多次收“好处费”
今年56岁的刘梦平1984年入职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担任财务处会计一职,1993年11月被派往香港,担任全资子公司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计。
据一中院指控,1995年至1998年期间,刘梦平利用国企会计的职务便利,伙同公司总经理王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达铣(均另案处理),为润超国际有限公司向自己公司借款共计5000万港币提供帮助。刘梦平等人三次收受润超公司董事罗德诚给予的共计5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37万余元),其中刘梦平分得198.3万港币,约合人民币213万余元。“罗德诚通过我舅舅介绍,说要投资项目,融资5000万元,看是不是能合作。他答应给我们三人12%的回扣。”庭上,刘梦平回忆称,自己以为是“好处费”,收下也没关系。
另有指控,1996年至1998年,刘梦平等人四次收受珠海经济特区南油新华公司总经理陈延德、负责人卢永强给予的37.5万港币、3.2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66万余元),其中刘梦平分得13.34万港币、1.0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万余元)。
被调查期间 趁机潜逃
案发前后,刘梦平已将所得大部分赃款退还港源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中共中央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但在调查期间,她趁机潜逃。
2000年5月27日,刘梦平被有关部门审查。“我当时想,自己只是配合调查,但还了钱,过了20多天还没放我走,我就在去洗手间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逃走了。”刘梦平回忆,她先是到婆婆的住处拿了护照和9万多元人民币,花2000多元打车到了深圳,本来准备安定一段时间,在深圳找个工作,但思索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出国。
当年9月26日,刘梦平从罗湖口岸到了香港,最终辗转到新加坡投奔自己的丈夫,自此在新加坡生活。
更名改籍 外逃17年终落网
2005年,刘梦平退出中国国籍,以家属身份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同时改名“刘思佳”。
换了身份的“刘思佳”,2005年后持新加坡护照出入中国共12次。“公安机关一直没找我,我以为钱还了就没事了。”刘梦平说。
刘梦平不知道,司法机关一直密切关注她的藏匿地点及行踪。2015年,刘梦平被列入“红通”名单,办案人员通过面部识别系统,锁定已改名刘思佳的刘梦平,去年“刘思佳”再次入境时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梦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梦平在庭上认罪认罚,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