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检察长董启海
近年来,我院积极响应群众对长江水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迫切要求,以“3+”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升级“江尾海头”生态保护,积极铸造长江大保护工作品牌“金名片”,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强化“提前介入+搭建平台+跟进监督”诉前检察工作机制,优化升级“长江大保护”前置措施。积极开展“守护长江”“违法排放医疗污水”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12345联动中心、综治网格员队伍等形成合力,加强对长江生态保护线索的收集整理筛选研判,共摸排水污染、非法捕捞、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线索3000余条。建立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就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后续整改予以全程跟踪督办。在办理某船舶公司非法排污案中,监督涉案公司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将28万余元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汇至我市环保组织公益账户用于后续环境修复工作。
健全“打击犯罪+专项调查+检察建议”检察运行工作机制,优化升级“长江大保护”检察监督手段。严厉打击长江水体污染犯罪活动,依法办理采用私设暗管的方式向长江流域内的河道偷排废水的某化学公司污染环境案,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挽回损失350余万元。开展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专项调查,针对长江内河水域内非法捕捞以及设置木桩、网簖、地笼等影响行水泄洪的情况,及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内阻水障碍物60余处。同时建议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严格落实河道日常管理制度。
深化“区域合作+部门衔接+四检合一”检察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升级“长江大保护”工作合力。依托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协同创新发展契机,联合上海宝山、崇明及江苏海门、启东四地检察机关成立长江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联盟”,在资源共享、检察协作方面成为“全面合作伙伴”。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根据案情和检察官专业特点灵活组建联合办案组。为联合办案组配备检测试剂盒、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通过大数据查询、现场走访、调阅卷宗、委托鉴定、专家咨询等形式,提升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