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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春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明显提高
检察机关要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就必须增强向党委、人大主动报告工作的意识,向社会广泛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合力,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主动争取党委人大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支持。坚持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审议意见,领会精神,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传递压力,进一步增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担当意识。以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争取区委、区人大的支持,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不断强化国家公职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成立检察长宣讲团,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区委区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和热点问题,深入港区、食药局、环保局等单位,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宣传11场。
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渎职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继去年建成“五位一体”自媒体公开平台之后,进一步借力新媒介,整合新资源,升级形成“6+3”自主宣传平台,即“两微一网一端(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一群一报”六个自媒体平台和“影、视、刊”三大传统媒体平台,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多元化、深层次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院反渎局结合办案,制作渎职犯罪预防宣传展板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检察群众工作站等处进行巡回展出,提升社会公众对渎职犯罪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二、加大办案力度,严惩民生犯罪,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又查办与改革稳定发展及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渎职犯罪,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后查办土地整治、农村改厕工程、高效设施农业等领域渎职犯罪5件7人,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1起,对事故发生原因及监管漏洞,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周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反渎案件”。
深入挖掘渎职犯罪案件查办线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库,健全科学、动态的评估机制,落实实名举报线索的调查、反馈要求,实现线索查处的良性循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将“两法衔接”工作正式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对11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为期3天的“两法衔接”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完善信息查询、资源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目前,已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信息288件。
准确把握渎职犯罪法律政策适用。与贪污贿赂案件相比,渎职侵权案件政策性较强。为强化对案件政策的把握,区检察院建立了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内部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渎职案件,由院反渎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三部门共同研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定性准确、证据确实。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政策性财政补贴等领域规章制度冲突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并提出修改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清理、调整、修改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的统一。
三、注重源头预防,强化防范举措,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增强
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预防犯罪也是成绩”的司法理念,坚持侦防结合,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惩防工作一体化建设。建立渎职侵权案件“一案一预防卷宗、一案一分析报告、一案一检察建议”制度,实现每一件渎职案件都有专门的预防卷宗,在侦查终结前,紧密结合执法办案,认真撰写分析报告,缜密分析发案单位在制度、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与预防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运用查案成果,对重大典型案件共同召开案件剖析会,充分阐释渎职犯罪发案原因,引发与会人员共鸣,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结合查办案件促进行业治理。在严肃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同时,对相关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发案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为强化内部管理献策献力。在组织开展了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查办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对区检察院的工作意见高度重视,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制定出台内部审批审核监督等制度,有效提升了规范履职水平。
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要求,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过程中,强化履职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围绕土地资源、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热点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方式依法提出督促纠正意见,为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供检察支持。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整体合力,办案质效切实提升
破解工作难题,必须依托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工作相关办案机制,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反渎工作联动协作机制。与区纪委、区法院、区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经常性协调沟通机制,依托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思想、排除阻力、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推动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重大渎职案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案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
建立案件质量全程把控机制。加强科学评价机制建设,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制定立案前报告、备案审查、重大案件复查等制度,认真审查纠正案件中的非法证据、质量和程序瑕疵等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实行内部考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坚持每月通报、定期分析研判,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科学发展。
完善办案活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司法监督,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所有渎职案件都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监督,提出监督意见。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公开司法办案流程,解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完善和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干警素能全面锤炼
紧密结合反渎职侵权工作形势发展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反渎职侵权队伍建设,全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反渎职侵权队伍。
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查摆、整改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维护民生民利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水平。相关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从思想上、作风上和行动上深入查摆自身在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科学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反渎干警的岗位练兵和培训力度,通过案例讲评、网络培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练兵,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和办案质量。加大侦查装备建设,不断强化干警在取证固证、科技手段应用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根据本地办案实际及队伍现状,建立经济转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事故等领域的专业化办案小组,突出对相关领域法律政策、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研究,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省检察院确定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摸排;注重将排查问题与开门纳谏、出门求谏相结合,先后组织代表委员座谈会,开展“代表委员百庭评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出台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5份,强化落实、强化问责、强化处理,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是对我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我院其他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极大鞭策。下一阶段,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新大丰、发展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