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大丰区“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公诉科陈隽同志荣获“大丰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自2016年9月入额以来,陈隽同志认真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更加突出履职尽责,更加突出规范司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把握证据,严把案件审查起诉关,较好地发挥了一名检察官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的法律担当。个人先后获评“院先进个人”“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摄影作品】水墨母亲河
【摄影作品】海上日出
夕阳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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