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晶晶通讯员孟秋云陈仕奇)从受案到起诉,短短11个工作日,一起案件即办结移送至法院。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贩卖毒品案,案子之所以办得如此高效,得益于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的助力。
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牵头搭建的重要信息化应用系统,旨在实现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等业务的网络协同办理,以及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信息共享化,减少资源浪费,避免造成“信息孤岛”。东西湖区检察院是该平台建设的试点院之一。
“我们在试点过程中一直积极推进平台的建设完善以及与其他司法机关的技术对接,比如案件流转的规则、规范,一些模块功能的增加、修改等。”东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代桂霞形象总结道,“可以说是一个‘精装修’的过程,边试边改进,解决其中的‘bug’。”
以上述贩卖毒品案为例,代桂霞讲解了案件在协同办案平台的流转过程。
5月26日,公安机关在平台上对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收到案件后,东西湖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检察官第一时间在平台上点击“办理”,对线上电子卷宗与线下纸质案卷同步审核。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点击确认,该案即通过平台推送至检察办案系统,案件相关信息自动带入系统中,并按照程序录案、分案流转至承办检察官。6月9日,该案承办检察官在检察办案系统中办结送案,提起公诉,系统又自动将结案信息推送至平台。案管部门在平台送案管理中审核确认后,于同日送案至法院,同时法警将该案纸质卷宗一并移送至法院立案庭。6月29日,该案被告人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以前公检法各部门之间办案业务衔接主要通过线下移送案卷材料、法律文书等‘人工跑腿’方式实现,整个过程耗时费力。”代桂霞介绍,现在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所有信息一次录入、多次利用,实现了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的及时、快速网上流转。此外,该平台还可以实现信息实时反馈、办理期限及时提醒、责任主体溯源等。
武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该平台的试点及推广应用,院领导多次带队到东西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协助解决平台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并组织开展全市培训,帮助市区两级院刑检、案管、技术等部门500余名干警熟练掌握平台流转程序、实操步骤,确保每个环节操作准确规范。
据悉,在武汉市检察院的推动下,该市其他检察院也陆续接入该平台,实现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全覆盖。截至目前,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可以完成20类刑事案件的跨单位协同办案,武汉市检察机关共在该平台上流转案件836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