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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获知拒不执行裁定线索检察机关推动自诉转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

  史隽叶健

  本报讯(记者史隽通讯员叶健)欠下国有企业25万元,有钱也不还,拒不执行的犯罪嫌疑人原本被国企提起刑事自诉,但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研判线索后,决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某国有企业存在经济纠纷。安吉县法院于2021年4月作出裁定,要求陈某归还25万元钱款。但陈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按照法院要求申报财产、交付名下汽车,甚至对法院的罚款处罚也置之不理。为了让这笔国有资产尽快回归,该国企向安吉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该院检察官在走访时得知这一情况,认为该案具有公诉必要性,遂向法院调取了案件材料。经查,陈某名下有一辆轿车,且在法院裁定生效后,其名下支付宝大半年内入账出账数额达10万元。

  “经过系统研判,我们认为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院检察长杨旭介绍,此罪名属于公诉罪名,司法实践中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为了审慎稳妥办理该案,该院就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自诉转公诉必要性举行了听证,得到听证员的一致支持。该国企遂撤回自诉,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安吉县检察院受理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立案侦查。6月16日,该院将陈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为推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类案办理,安吉县检察院开展了专项监督。截至目前,该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共梳理监督线索15条,涉及标的额160余万元,现已对1人追诉漏罪,对8人立案监督。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