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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的暖暖重获母亲关爱
  来源:检察日报

  范跃红潘颖佼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潘颖佼)因为抚养费纠纷等原因,身为母亲的赵某离婚后对2周岁的女儿不闻不问。近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的建议下,该区法院向赵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赵某承诺将按照指导令要求,自觉完成家庭教育在线学习课程,主动探望女儿,真正承担起母亲的职责。

  今年4月,暖暖(化名)的父亲周某向吴兴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反映,他和赵某在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暖暖由自己抚养,前妻赵某须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暖暖年满18周岁。但协议离婚后,赵某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用,经多次催讨仍未果。周某身患疾病,家庭系低保户,一人负担不起孩子养育支出,只能代表暖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依法支付抚养费。该院支持周某向法院起诉,同时积极促成双方调解结案。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父母离婚时,暖暖年仅四个月大。自离婚后,赵某不仅不支付抚养费,平时也对暖暖不闻不问,更没有主动探望过孩子,暖暖面临家庭教育缺位问题。吴兴区检察院在委托相关机构对暖暖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后,认为赵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女儿对亲子关系的情感需求,使女儿接受不到健全的家庭教育,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家庭教育评估情况,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向赵某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对赵某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跟踪。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向赵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教育在线学习课程,并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每月探望女儿,切实履行教育、抚养等监护义务。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委托社工老师对赵某开展亲职教育,对暖暖的奶奶、父亲进行亲子教育方法指导。结合暖暖家境困难的情况,该院还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暖暖申请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