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宁: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
张吟丰王艳军黄杰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王艳军黄杰)近日,湖南省新宁县检察院通过办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案件,帮助100余人摘掉了“老赖”的帽子。
2015年,聂某因与妻子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被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更名为新宁县卫生健康局)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2016年5月,聂某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聂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
今年3月,聂某向新宁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要求停止执行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该院接到申请后,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国家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开展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国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措施后,对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了清理和废止,并明确提出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为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该院决定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查。经查发现,尚有100余人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消费,严重影响了被执行人家庭的正常生活。
针对实际情况,该院明确了“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治理”的工作思路。在查清案件的同时,多次与县法院、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沟通,就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问题达成共识,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解除对聂某等人的强制执行措施。近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解除了对聂某等100余人的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