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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一案双查”筑牢反洗钱防线
2023-11-16 16:25:00  来源:大丰检察  作者:肖文秀 沈莉莉

  贩毒分子多次以“人货分离”方式贩卖制毒物品,并使用他人账户收取毒资,试图将“黑钱”洗白以逃避打击,殊不知让自己罪上加罪,面临更重刑罚。近日,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对梁山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梁山曾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罚,服刑期间在狱中认识了狱友阿苏。出狱后,二人保持联系,梁山通过阿苏介绍认识了如今的制毒上家。2022年6月至11月间,梁山多次出资向上家购买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后又通过加价出售给下游熟客以赚取差价,期间共贩卖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合计50公斤,获利24万元。

  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检察官发现,梁山不仅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其用于收取毒资的银行账户也不是本人所有,而是借得朋友小张的银行卡。发现这一问题后,检察官们高度重视,依托刑事专案组补充侦查取证、严格审查,全面掌握了涉毒资金来源、性质、用途等方面的证据。经查证,自2022年11月以来,梁山以急需现金为由,通过使用小张的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收取资金25万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归案后的梁山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梁山因涉嫌洗钱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已由大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扎实推进反洗钱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作,有力斩断隐藏的洗钱链条,筑牢反洗钱防线。”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表示,要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洗钱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强化“案例意识”,更好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协同办案,进一步健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反洗钱合力。

  (本文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大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