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区民政局主办的全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会暨困境儿童年度核查工作推进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殷楠应邀作法律宣讲。
宣讲中,殷楠主任首先解读了“困境儿童的定义”,指出相对因家庭经济原因、家长文化程度原因以及先天因素和后天意外造成的困境儿童而言,受新时代教育困扰而形成的隐性困境儿童(即新困境儿童)更值得关注。随后,围绕“困境儿童的法律保护”,殷楠主任结合相关案例,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等方面,阐述了法律对儿童保护所作的各项规定。对于“如何做好困境儿童的保护工作”,殷楠主任根据自己多年从事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经历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模拟法庭、法治云课堂、庭审观摩、法治夏令营等多种形式,让未成年人更多了解、掌握法律知识,引导他们知法、学法、守法,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二是形成有效机制并切实履行。各部门对于儿童保护出台了许多工作制度和意见,如何将这些制度意见落实到位,让困境儿童得到真正保护,是基层相关部门执行能力的有力体现。各部门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三是注重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构建。困境儿童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取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加强资源整合和力量汇聚,不仅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可实现1+1+1>3的保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