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古树名木保护公益博主全面充分履职
【要旨】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怠于履行职责,未建立起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检察机关借助外力,研究分析公益博主前期在网络上反映的问题,邀请其参与调查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充分履职,保护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
【基本案情】
古树名木是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是活的文物,也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根据网络公益博主“潍坊五好青年”和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辖区内共有经认定的各类古树名木43棵,这些古树名木有的被明火焚烧、有的树皮树干被破坏,还有的长期任其自生自灭无人问津,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堪忧,相关主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问题。
【调查和督促履职】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邀请“潍坊五好青年”做咨询向导,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做了较为全面的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有2颗古树有明火焚烧的痕迹,还有4棵已因缺乏保护干枯死亡,有半数未按规定设置保护设施及保护标志,所有古树名木都没有签订养护协议,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调查中还发现了11棵没有经过认定公布的古树。
2019年10月10日,该院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一、对古树有明火焚烧痕迹的原因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二、对已经公布认定的古树名木,设置保护标志,确立保护措施,确定养护人并签订养护协议,将养护责任具体落实,确保保护效果。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调查,重点对未公布认定的古树名木进行核实认定,登记造册,按照法律规定落实养护措施,避免古树名木资源遭受更大损失。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立即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人员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全面开展了相关工作。该局于2019年11月22日进行了回复。2019年11月26日,该院邀请“潍坊五好青年”一起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目前已新建护栏3个,对暂不具备加装护栏条件的古树采取其他方式固定保护,对全区现存的50棵古树名木全部落实养护协议,明确落实了养护人的养护责任,已将全区古树名木编号连同新发现的古树一同上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将统一公布认定,制作新的保护标志。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指导意义】
对古树名木疏于管理,不仅会使生态资源受到损害,也会对当地的历史文化研究传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良好效果。
本地爱心公益人士和网络博主社会责任自觉性高、信息来源广泛、专业性较强,是保护地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更好地发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影响力,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