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专业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
2020-04-20 09:33: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敬大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要求,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队伍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实现法律监督理念思维、方式方法的全面现代化,必须以专业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和重要抓手,将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到位,将专业化建设全面推动到位,通过专业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进而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专业能力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意义重大

  检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实际上对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寄予了很高期望和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鲜明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并将司法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也对检察机关监督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使命新要求,深刻认识提升专业能力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专业能力决定法律监督质效。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其他专门机关地位平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法律监督职能要全面依法履行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首先“打铁还须自身硬”。过去,由于检察专业体系发展不均衡,检察队伍整体专业能力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影响了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发挥和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做优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逐步破解过去检察专业体系发展不全面不均衡的问题,坚持“好的做优、差的做好、新的做实、总体做强”,切实以法律监督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确保全面、充分、协调、有效履行好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专业能力决定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要求,一些司法诉求甚至走在了检察机关所能提供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之前,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检察机关亟待破解的课题。长期以来,由于检察专业化建设尚未成体系推进,导致社会分工日益细分的当下,不少专业领域仍缺少“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通过充分履职引领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也有待于进一步做深做细,迫切需要以专业体系建设为抓手,对办案组织、办案力量进行更专业的细分,推动相关领域深研细作、业务精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充分的司法获得感。

  专业能力决定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随着内设机构改革落地生根,当前“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检察工作新格局已然形成,最高检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绝对领导怎样在检察工作中具体落实,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一系列新理念。“四大检察”如何更精准地服务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建设现代化,迫切需要全体检察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查找、补强专业能力的短板和专业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专业能力提升离不开检察专业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履职能力,专业化是方向,专业体系建设是根基。检察专业体系是对不同性质和类别的检察业务进行不同层次的细分,进而组合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专业体系既可以横向进行基本切分,也可纵向进行特色细分,而且每个细分专业都有其自身的专业体系。专业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专业体系的构建,可以说,构建检察专业体系,是优化职能配置、规范职权行使、提升专业能力的重大问题,是全方位推进检察专业化的迫切需要。

  专业体系的精细化才能确保办案的精准化。司法作为解释适用法律、理性决策判断的专门活动,其性质决定了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素养,精益求精地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融入办案的每一个程序和细节,不断追求程序运用、实体认定、法律适用的精准化,以专业化的案件办理实现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不同性质和类别的检察业务进行不同层次的细分,精细化精准化才有保证,过去我们主要针对经济犯罪检察等某一方面、领域的特殊问题开展专业化建设,显得零敲碎打,整体发力不足。从长远发展来看,专业分类越精细,检察职能配置更优化,办案力量搭配更科学,整体检察工作才能真正提质增效。

  专业体系以法定职责为依据、办案组织为基础。检察专业无论进行怎么精细的划分,都要以宪法和法律确定的职能任务为依据,比如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其他检察综合业务等基本专业分类,都必须高度统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另外,类似于大学的学科体系和医院的医疗专业体系,专业体系的细分最终也要依托专业化团队,即专业化检察办案组织来实现。

  专业体系有利于全方位推进检察专业化。专业分类使检察专业更精细,有利于办案人员充分发挥特长和优势,实现人事相宜、人尽其才。专业分类指向的案件相对集中化,有利于办案人员精熟业务,提高效率,大大缩短办案时间,进一步释放检力资源。专业分类所搭建的专业交流平台,更加方便办案人员针对类案进行系统深入研究,也为深化检察研究提供了广阔天地。

  以专业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首都检察队伍专业能力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遵循司法工作规律,通过加强专业化工作格局、专业化工作机制、专业化科技保障、专业化能力建设,实现专案专办、术业专攻。下一步将以检察专业体系建设为基础,整体建设、协同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首都检察队伍专业履职能力。

  以专业体系为依据推进专业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专业能力的广度和深度。专业平台是专业能力的载体,围绕专业体系建设,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按照案件类型探索专业分工,形成了“四位一体”刑事检察等具有首都特色的专业化工作格局。同时,将检察业务划分为8个基本分类、23个岗位分类,在此基础上,分别组建专业化的办案组织,使专业化进一步具体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下一步,将在办案组织建设基础上,继续探索办案团队运行机制,特别是针对同一部门下的多个专业类别办案组织,以专业类别为基础,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人员结构等情况,整合各类办案组织,形成各有所专、纵横交错、机动灵活的办案机制。

  以专业体系为标准推进专业工具建设,不断强化专业能力服务支撑。专业工具是专业能力的保障,立足专业体系建设实际需求,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两中心”、检察管理监督平台和线索信息分析平台“两平台”等专业工具建设;组建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作为人数最多、门类最齐、功能最全的全国省级检察科技机构,为检察工作提供全方位科技支撑。在今后的专业工具建设中,将始终坚持首善、促进双融,加速科技信息手段综合开发、科技信息平台研究应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等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使得现代科技、专业设施等专业工具全方位、多层次支撑检察专业化建设。

  以专业体系为目标推进专业素质建设,不断抓好专业能力持续涵养。专业素质是专业能力的基础,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及配套制度建设,让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展所长,都成为有专业、有专长的人,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立足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着力破解纵深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同时专全兼顾的问题;紧贴检察工作实际,以专业化要求为指引开展教育培训,坚持缺什么练什么,差什么补什么;按照检察专业分类,在北京市检察官协会之下成立各专业研究分会,广泛开展专业交流、专业协作和素能养成,实现专业办案与专业研究良性互动。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坚持“三首标准”,驰而不息地抓好首都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提升,以专业能力建设的新成效,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黄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