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爱上羊》这支歌曲已经走红多年了,但是,我对其寓意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它怪诞荒唐:羊怎么会爱上狼呢?狼又怎么会爱上羊呢?歌词唱道:“北风呼呼地刮,雪花飘飘洒洒/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这匹狼它受了重伤/但它侥幸逃脱了/救它的是一只羊”……“狼说亲爱的/谢谢你为我疗伤”……“羊说不要客气/谁让我爱上了你”……于是“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它们穿破世俗的城墙”“它们相互搀扶去远方”。
如果说,这首歌曲创作的初衷缘于对“政治挂帅”“阶级对立”“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不可调和论”等极左理念和路线的讥讽、嘲弄和抨击,那是值得肯定的,颇具相当的感召力和震撼效果。对立阶级和阶层之间并非产生不了挚情和真爱,古今中外这方面的爱情故事,不胜枚举。家乡就有一个活生生的实例。一位老邻居去安徽某地扛长工,就曾经演绎一出被老板娘热恋的感人故事,直至解放时老板娘被“专政”,他们的恋情才被迫终结。后来这个长工回到家乡,一直坚守着对老板娘的那份痴情,终生未娶,鳏寂而终。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并非绝对不可调和,否则,我们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就无法解释了。
有资料披露,歌星、词作者汤潮是1980年出生的年轻人,他没有“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切身经历,其作品的政治意境显然不可能具有我所想象的境况,其创作冲动想必另有原因。近期,汤潮解释:《狼爱上羊》的创作灵感来自他的同学的真实感情经历:“我的同学因为车祸致残,女友却没有抛弃他,反而更爱他,和他结了婚。这首歌并不只是单纯在说‘狼’和‘羊’的事,如果那样理解就太肤浅了。”我以为,把不抛弃伤残恋人喻之为“羊狼之爱”,未免太牵强太极端太不符合情理。不是别人“理解太肤浅”,而是作者“思维太肤浅”。
闻狼亡魂、望狼丧胆的羊,如何会主动爱上狼,对受伤的狼施救?对于羊来说,巴不得天下的狼统统死光。至于“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那就更荒诞绝伦了,如果有“爱”,只不过是“爱吃羊肉”而已,并永世难改。在动物世界里,虎豹豺狼不可能具备人性善的因子,只有永远的弱肉强食和你死我活。若不是为寓意、影射和讽贬,动物界绝对不可能有“羊爱上狼”或“狼爱上羊”的“爱情”,“相互搀扶去远方”的最终,羊早晚还是难逃成为狼的美餐的下场。
近翻资料,《人民日报》有一篇题为《天山灰狼重现牧民损失惨重》的报道:新疆巴音布鲁克草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大规模捕杀野狼是合法的,终致狼患逐渐从牧民的生活中消失。近年来,世居湖边的近万名牧民逐步迁出湖区,于是一度销声匿迹的狼群繁衍、壮大起来。为驱赶狼群、保护牲畜,当地牧民白天巡逻,晚上燃放鞭炮,甚至睡进羊圈。2012年入冬以来,该草原因狼害致死的牛羊已有2423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讴歌“羊爱上狼”或“狼爱上羊”,何其扯淡和无知!
文艺创作上的扯淡和无知何止于此,又譬如“猫鼠大战”。日前去朋友家做客,孩子正在看什么动画片——老鼠兵团与猫兵团混战厮杀在一起。这个场面也让我惊诧不已。天下有不怕猫的老鼠吗?小时候听来的一个故事,至今记忆犹新。说的是,某西域小邦给天朝进贡一个怪物,尖嘴小耳,短腿腹圆,体大无比,重约千斤。满朝文武面面相觑,无人识得此贡品为何物。使臣嚣张得很:“给你们君臣一夜的思考时间,明日倘若再无人识得此物,今后中原就要向我们称臣进贡!”宰相回家将情况禀告于老父,其父琢磨再三,揣测该物十之八九是个鼠类,便叫儿子次日上朝时把家里养的九斤狸猫携在袖筒中。待到外邦使臣再度牵着怪物在朝堂上耀武扬威时,只见宰相袖中的狸猫“喵”的一声蹿出。那怪物闻声当即瘫痪,浑身痉挛。于是宰相大笑道:“区区鼠辈,焉能蒙蔽吾皇圣聪!”这个“九斤狸猫能降千斤鼠”的故事充分地验证了自然界的法则和常识,天敌就是天敌,哪里还有什么“猫鼠大战”可言呢?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表明一个观点,那就是,在我们的文艺作品中,尤其是儿童文学,一定要遵循自然界的常识常理常规,不宜随心所欲地胡编乱造,臆幻演绎“羊狼爱恋”“猫鼠大战”“鲤鱼上山安家”“大树结西瓜”之类荒诞无稽的故事。其结果,只会害人子弟,让孩子们成为不懂自然界起码常识的“弱智儿”。即便是以动植物为“角色”的寓言童话故事,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犯常识错误。
【作者简介:石飞,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知名杂文时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