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2月底的一天再次听到小志林的消息的。
那天与寒冬时节的大多数日子一样,阴阴沉沉,窗外飘落的银杏叶宛如一只只金黄的蝴蝶在寒风的裹挟下四处翩飞。
我就在这时接到了志林爷爷的电话,他告诉我说,他驾驶老人助力三轮车在送志林上学的途中与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孩子受伤不重,他便自行与司机私了。可现在司机反悔了,说他无证驾驶,不愿赔偿医疗费用。他说:“我可怎么办呀?”
听完他的叙述,我忙声安慰,告诉他:“老人助力三轮车也需要办理相关牌照,无照车是不能上主道路行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首先报警,由交警对双方进行责任认定;鉴于现在的情况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已经将道路交通事故列入了援助范围,加之你又是老年人,符合援助条件,你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找律师为你维权。”
电话在志林爷爷声声的感谢中挂断,却将我的思绪牵向了远方,让我想起了曾经的小志林……
小志林是我在司法局担任法律援助律师时援助的一名当事人。这是一个单纯美好的孩子,但同样也是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他的母亲在他几个月时便离家出走,音讯全无,他的父亲刚通过法院公告的形式与他母亲解除婚姻关系便去世了。小志林成为一名“事实孤儿”,与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在摇摇欲坠的老屋中一起生活。为了获得孤儿待遇,他们走进了援助中心找到了当时的我。我几经周折取证、协调派出所、法庭,最终通过法院法律程序宣告志林母亲失踪,随后再协调乡政府、民政办落实了志林的孤儿救助金。
一想到小志林,我就不禁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他们曾经叫我“姐姐”“阿姨”“老师”。
他们是我工作中遇到的一群孩子。一群像小志林那样的孩子。
成长的路上,他们曾经遭遇困境,但依靠司法援助,他们走出了阴霾。他们曾经误入歧途,但通过法庭教育,他们认识错误,改过自新。他们曾经懵懵懂懂,但通过普法教育,他们明白是非黑白、法律底线。
他们曾经问我:“姐姐,我要在看守所呆多久才能出去呀?”
“这怎么就是犯罪呢?我只是打群架呀?”“老师,遇到坏人我该怎么办呀?”
……
在成长的路上,这些孩子走错了道,需要我们给他们一次机会,给他们一丝关爱、一次观护帮教、一次心理疏导、一次附条件不起诉、一次从轻处罚量刑建议……都是我们检察官对这些迷路的孩子们的一份爱。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可他们却是这样的一片花儿,生长在贫瘠的土地,挺立在凛冽的寒冬。但我相信,法律的呵护,一定会如源源清泉浇灌那贫瘠的土壤。我相信,我们的陪伴,一定会变成强大的遮挡让他们避开那刺骨的严寒。
在他们的成长路上,法律同行;在他们的学法路上,有我们陪伴。
冬日的阳光从厚厚云层的些许缝隙中倾洒下来,星星点点,透过窗棂轻抚着我的脸庞。虽是细细的一条光柱,却异常璀璨,将我那越飘越远的思绪慢慢牵引回来。窗台上的水仙花在一缕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愈发婀娜,含苞的花蕾在七彩的光晕中慢慢绽放……
哦,愿我的那些花儿,也会如同这水仙一样,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花季。他们,也一定会在来年春天,开出一片绚烂的花海。
(作者单位: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