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检察院工作时,父亲已临近退休了。在我们共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父亲战友师长般的悉心指导和谆谆教诲,让我收获太多太多。印象最深的还是那起模拟追诉漏犯的案件。
模拟的案件是一起因口角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对这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我简单地认为只要经过初步审查,便可以向上级机关一“移”了之。尽管父亲那时在监所科工作,可是有着丰富公诉业务经验的他,对我的麻痹大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移送上级的案件都是些重大复杂的案件,万不可掉以轻心。”
经过认真全面审查,我发现了案件疑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黎某刑拘6日后因证据不足不捕得以释放,且此次也未被移送审查起诉。我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父亲则考虑案件实际及办案时限的影响,建议自行补充侦查。
经查,案发期间黎某一直都在现场,虽没有动手,可他为何出现、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现有的证据材料都无法证明。于是我再次提讯了到案犯罪嫌疑人蔡某和祁某。通过仔细讯问,案情有了新的进展。蔡某供称作案刀具是叫祁某、黎某等人找来的,祁某则供称作案刀具是黎某打电话让其妻子从家中找出,并“借用”给祁某的。而原有的证据材料只是显示,蔡某、祁某从朋友家中取得刀具实施了犯罪,却把黎某在案件中提供刀具的关联作用给忽略了。随后,我又找到了更多的证据,案情逐步明朗。
鉴于黎某曾有过犯罪经历和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再次传唤黎某前,我准备了充分的预案,父亲也给了我充分的指导,我对讯问充满了信心。短兵相接的讯问一开始就弥漫着抗拒的气息。“你们凭什么抓我?”黎某一边晃着二郎腿一边轻松地说。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提问,他都回答一概不知。不管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是不为所动。眼看传唤的时间快到了,我着急起来,多次将目光投向父亲。看着父亲波澜不惊的表情,我渐渐平复了下来。
最后时刻,父亲抛出了关键的一句:“你提供了作案工具,确定了被害人的位置。”此话一出,黎某的精神一下子就崩溃了,他慢慢地放下二郎腿,瘫坐在椅子里。
事后,父亲让我总结办案经验,受益匪浅。父辈们的精神和激情,将一直激励着我奋力前行。
(作者单位: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检察院)